«

开发商拖延不办房产证?购房人可起诉要求强制过户-江西定南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定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8民初259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1年1月27日,叶某甲(乙方)与江西某公司(甲方)签订《文体广场认购书》,约定:认购A栋108号商铺(建筑面积42.77平方米),总价252000元;定金90000元签约时付清,首期款126000元于2011年3月30日前付清(含定金),另付办证费126000元。2011年5月21日,双方签订《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213850元,江西某公司应在房屋交付后90日内办理权属登记。叶某甲按约支付全部房款及14000元办证费,江西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交付房屋。2012年9月29日,该房屋权属登记在江西某公司名下。2023年,叶某甲发现房屋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挂网拍卖,遂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5年6月24日,章贡区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并认定过户属于合同履行范畴。截至起诉时,江西某公司仍未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江西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叶某甲名下,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江西某公司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你付了房款、住了房子,开发商就不能赖着不给你办房产证! 很多人以为"开发商拖几年办证是常事",但本案告诉我们,拖着不办证可能让房子被查封拍卖,最后还得打官司。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保命建议:

1. 证据要像命根子一样收好

叶某甲能赢的关键是她12年来一直留着合同、收据、交房记录。特别提醒:

2. 发现出问题立刻行动,别等"再等等"

本案从2011年交房拖到2023年房子被拍卖才维权,中间白白浪费12年!法律有"3年时效"规定:

3. 房子被法院拍卖?先抢"执行异议"救命符

本案最惊险的是房子被挂网拍卖,叶某甲做对了一件事:先打执行异议之诉

最后说句大实话: 开发商不办证常见3个套路——资金链断了、一房多卖、拿房产抵押。但只要你证据齐全,法院100%会判过户!去年江西全省这类案子胜诉率98.6%,怕就怕像本案业主拖到房子被拍卖才行动。记住:合同不是废纸,法律站在交钱的你这边! 现在就去翻翻你的购房合同,算算办证期限过了没,该行动就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