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没商量-信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544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01年1月1日廖某与郭某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1年9月22日生育女儿郭某,2005年11月7日生育儿子郭某。2022年6月23日双方在赣县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自愿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载明:
- 双方自愿离婚。
- 子女安排:女儿郭某(2001年9月22日生,大学在读)和儿子郭某(2005年11月7日生)归女方廖某抚养,男方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参加工作,男方有探视权。
- 财产分割:赣县某室房屋(房产权证号:赣(2017)赣县区不动产权第)归女方廖某及儿子郭某所有;长安牌汽车(车牌号:赣B-1P2)归男方郭某所有;信丰县小江镇柳塘圩高自建房归儿子郭某所有。
- 债权债务:婚姻期间男方郭某因工地投资,让女方廖某用信用卡借资15万元及在平安银行贷款25万元(合计40万元)由男方郭某归还。
- 其他事项:赣县某室房屋由男方郭某拿去银行抵押贷款9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工地,40万元用于归还住房按揭),该90万元贷款均由男方郭某承担。房款还清后,男方郭某需无条件配合女方廖某将房产证变更至廖某名下,儿子成年后再变更为儿子郭某。
2022年6月23日,郭某另立借条,确认欠廖某38.5万元(平安银行贷款25万元+信用卡13.5万元),承诺2024年年底前还清。
离婚后,郭某未按约定配合车辆过户、未偿还房贷导致廖某代付、也未支付38.5万元欠款,廖某多次催促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 郭某必须在15天内配合将长安牌汽车从廖某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
- 郭某支付廖某代付的房贷243789.49元;
- 赣县某室房屋归廖某及儿子郭某所有,郭某需在房贷还清后协助办理过户;
- 郭某偿还廖某38.5万元;
- 驳回廖某关于银座银行贷款的诉求(因离婚协议未约定该债务)。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离婚时双方白纸黑字签了协议,男方却想当"老赖"不认账,结果被法院一纸判决"打回原形"。很多老百姓以为"离婚协议只是张纸",其实它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核心观点就一句:离婚协议不是废纸,签了就必须守,不守就等着法院强制执行!
为什么法院这么"硬气"支持女方?
-
协议本身合法有效:
法院明确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不违法(比如不逃避债务、不损害孩子利益),就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房子给女方和孩子、车子归男方、债务男方承担,全是双方自己商量好的,完全合法。
👉 你该怎么办?
签协议时务必写清楚细节!比如:- "房子归女方"要写明具体地址和产权证号(像本案写清"赣县某室房屋");
- "男方还贷款"要写明银行名称、金额、还款时间(本案精确到"平安银行25万元");
- 涉及过户的,必须写"无条件配合办理手续"(本案就靠这句话让法院判男方必须过户)。
千万别写"大概""左右"——模糊表述会让对方钻空子!
-
证据就是"救命稻草":
女方能赢,关键靠两样:一是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原件,二是银行还款流水(证明她代付了24万多房贷)。连38.5万元的借条,法院都认作"离婚债务的一部分",因为和协议内容能对上。
👉 你该怎么办?- 离婚后所有协议、借条、转账记录必须留底!手机拍照没用,要保存纸质版或公证;
- 对方不还钱?马上收集银行流水、催款聊天记录(像本案女方凭还款明细赢了24万);
- 车子房子不过户?别光打电话催,发书面通知并保留邮寄凭证,这是起诉的关键证据。
-
这些"坑"千万别踩:
- 漏写债务要吃亏:女方主张银座银行的20万贷款归男方,但因协议没写,法院直接驳回。离婚时务必列清所有债务,哪怕小到信用卡欠款;
- 拖延等于放弃权利:男方玩"消失"不答辩,结果全盘皆输。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不然像本案一样——对方说什么法院信什么;
- 孩子名字别乱写: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及儿子",法院才判儿子有产权。涉及孩子权益的,必须写清孩子全名和身份证号,避免日后扯皮。
最后提醒:别等"人走茶凉"才后悔!
很多当事人离婚时心软"让一步",结果对方翻脸不认人。记住:离婚协议不是讲情分的时候,是划清责任的"分界线"!签之前做到三点:
1️⃣ 找专业律师过目协议——500元咨询费可能省下几十万损失;
2️⃣ 涉及房产车辆的,当场去车管所、房管局确认能否过户;
3️⃣ 对方不履约,3个月内直接起诉(超过3年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像本案女方,发现男方违约就立刻起诉,不仅追回38万欠款,还把房子车子全"锁死"到自己名下。下次签离婚协议时,请把这句话刻在心里:今天省下的法律费,明天可能变成对方卷走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