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结算后对方不付款?关键证据这样准备才有效-共青城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82民初182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0年,被告某江西某有限公司开发德安县房地产项目,邀请原告程某投资。2010年5月30日,原告程某(乙方)与被告熊某甲(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项目名称为共某居住宅小区,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程某出资390万元(其中熊某乙20万元、邱某30万元、程某60万元等共13人合计390万元);乙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项目完工后,双方签订《德安县某锦某结算协议书》,确认:程某投资390万元,利润360.8514万元,本利共计750.8514万元;已支付三套房房款165.6762万元;再分配5套房屋(价值233.105683万元)和3间店铺(价值333.46656万元)给程某;以上合计732.248443万元,还应支付程某现金186029.57元;房屋出售后房款进入公司账户后,熊某甲应及时支付给程某。
结算后,熊某甲未支付186029.57元现金。另程某分得的房屋出售后,熊某甲还截留40000元购房款未返还,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欠条》确认:"欠程某德安锦某房款肆万元正。"
法院判决结果:
- 被告熊某甲向原告程某支付欠款226029.57元(186029.57元+40000元),并自2025年8月8日起按年利率3.0%支付利息;
- 驳回原告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关键点1:结算协议必须写清楚,别怕"伤感情"
本案中,原告能胜诉的核心是那份《结算协议书》。它像"分家清单"一样写明了:投了多少钱、赚了多少、分了多少房产、还欠多少现金。很多合伙项目结束时,大家碍于情面只口头说"回头算",结果钱卡在对方手里。提醒您:项目收尾时务必签书面结算协议,哪怕对方是多年老友,也要白纸黑字写清金额、支付时间、房产分配细节,最好双方签字+公司盖章。
关键点2:欠条比口头承诺靠谱一万倍
原告被截留4万元房款后,被告当场写了欠条。这张纸成为胜诉的铁证!现实中常有人催款时对方说"过两天转",结果一拖好几年。正确做法:
- 每次催款要录音(开头说清双方姓名和时间,比如"熊总,我是程某,2025年3月1日催要锦某项目欠款4万元");
- 对方承诺还款时,直接让他写欠条,写明"欠XX项目款XX元",别写"借款"(否则可能被当作民间借贷纠纷);
- 现金交易必须打收条,转账备注用途(例如"德安锦某项目结算款")。
关键点3:这些费用法院可能不支持
原告主张了500元保全保险费,但法院没支持。因为:
- 合同没约定谁出这笔钱;
- 法院认为"不是必须花的钱"(自己存保证金也能保全)。
血泪教训:
① 签合伙协议时就要写清"违约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② 催款别拖!本案从2020年欠条到2025年才起诉,中间5年利息损失只能自己扛(法院只支持起诉后的利息);
③ 保全时优先用银行保函(比保险费便宜),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
最后提醒:合伙就像结婚,开始时甜蜜,散伙时容易撕破脸。项目启动前就该约定好"怎么分钱、怎么退伙、账目怎么查"。真遇到拖欠,别学本案原告等5年才起诉——欠条一出就该马上行动,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对方也可能转移财产!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