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方需赔但医保外用药不属保险范围-上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322民初128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8日4时20分许,欧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J72**)从金某往萍乡方向行驶,途经319国道1248公里200米(上栗县土地局红绿灯路段)时闯红灯,与戴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戴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欧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戴某无责任。
戴某受伤后在上栗某医院住院85天,后转至湖南省某医院住院8天,共计93天,花费医疗费32119.47元。经重新鉴定,戴某双耳听力下降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3天,营养期93天。
事故发生后,欧某垫付10200元,华安某乙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垫付18000元。涉案车辆登记所有人为萍乡某甲有限公司,在华安某乙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
- 欧某需赔偿医保外用药费用1411.95元,但因已垫付10200元并扣除应承担的诉讼费,戴某实际需退还欧某4771.05元;
- 华安某乙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赔偿戴某168837.95元(总赔偿186837.95元减去已付18000元);
- 驳回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别让"小疏忽"少赔几万元!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对方闯红灯全责,伤者理应全赔。但最终戴某的赔偿从最初主张的20多万降到16万多,关键问题出在三个"没想到":
- "没想到医保外用药要自己掏":保险公司只赔医保范围内的药费,本案中1400多元的自费药(如进口药、特殊器材)必须由司机欧某个人承担。很多伤者以为"对方全责=所有费用都赔",结果这部分钱打了水漂。
- "没想到伤残鉴定早做会降级":戴某自己做的第一次鉴定是九级伤残(赔偿9万多),但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后变成十级(只赔4万多)。因为他在治疗没稳定时就做了鉴定,法院采信了更严谨的二次鉴定结果。
- "没想到垫付的钱说不清":欧某垫了1万多元,但戴某说"用于其他门诊治疗"却拿不出凭证,法院直接认定这笔钱包含在医疗费里,导致戴某最后要倒退钱给欧某。
遇到类似车祸,普通人记住这4步就能少亏钱!
第一步:现场处理——别急着和解!
- ✅ 必须报警等交警定责:像本案中欧某闯红灯,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索赔的"铁证"。
- ✅ 拍照留证据:拍车辆位置、碰撞点、红绿灯状态、对方车牌,手机录像更保险。
- ❌ 别私下签协议:对方说"我赔你2万私了"赶紧拒绝!本案全责方要赔16万多,私了可能少赔一半。
第二步:看病治疗——病历写错字可能少赔钱!
- ✅ 告诉医生"车祸导致":像本案戴某有糖尿病,但病历写清"车祸致右耳听力下降",法院才认定伤残与事故相关。如果病历写成"长期耳聋",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 ✅ 所有票据分开放:事故相关治疗(如骨折、脑震荡)的发票单独装,原有疾病(如糖尿病)的治疗费别混在一起,否则保险公司会质疑"你这钱是不是治老毛病的?"
- ❌ 住院别乱跑外院:戴某住院期间去外地检查,保险公司质疑"是不是挂其他病"。真需转院,让主治医生开《转院证明》。
第三步:伤残鉴定——时机不对少拿几万!
- ✅ 等治疗彻底结束再鉴定:骨折至少等6个月、听力损伤等3个月,等伤情稳定。本案戴某第一次鉴定太早(出院4个月后),结果九级变十级,少赔5万多!
- ✅ 和对方协商鉴定机构:自己单方做的鉴定,对方常申请推翻。最好和保险公司一起选机构,避免二次鉴定扯皮。
- ❌ 别信"包过九级"的中介:有些小机构乱开鉴定书,法院根本不会采信,3200元鉴定费白花。
第四步:索赔计算——这些细节决定赔多赔少
- 医保外用药:约10%的药费需找司机个人要(本案1400元),如果司机没钱,这部分可能拿不回。应对:起诉时把司机和保险公司一起告,别只盯着保险公司。
- 被扶养人生活费:戴某父母有养老金,法院直接从赔偿里扣减(每月领1296元=每年扣15552元)。记住:有退休金的老人,生活费要按"当地标准减养老金"计算。
- 垫付款项:欧某垫的钱没写用途,差点要不回。关键:给钱时让对方打收条,注明"用于XX医院医疗费"。
特别提醒
本案最冤的是戴某——明明对方全责,却因鉴定时机错误+票据管理混乱,九级伤残变十级,少赔5万多元。而欧某垫付1万多元,因没留凭证,差点被认定"白送"。
普通人遇车祸记住:
- 交警定责书是"命根子",务必拿到手;
- 看病时反复强调"车祸伤",病历写清楚;
- 伤情稳定后再做鉴定,别被忽悠早做;
- 所有垫付、转款留书面证据。
赔偿金额差距大的根本原因,往往不是法律太复杂,而是该保留的证据没留好,该等待的时间没忍住。别因小疏忽让本该到手的钱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