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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建筑资质承包工程合同无效,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抚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抚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民终138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9月9日,姜某与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某有限公司湖南某分公司签订一份《淮阳四通镇新能源高效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场地内微风力发电杆基础工程》合同。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1日,姜某委托吴某向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转账20万元和103,800元。2024年9月11日,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某有限公司湖南某分公司向姜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姜某现金共计人民币叁拾万零叁仟捌百元整,此款用于合同保证金,之后由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支付订购100套栓锚法兰等配套件用款(103,800元)及订购钢筋用款(200,000元)。待计工程款进行抵扣平账"。后上述合同未能实际履行,姜某未实际进行施工,原审被告也未订购栓锚法兰配套件和钢筋等材料。

另查明,2024年9月24日,姜某委托吴某向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转账1,000,000元。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某有限公司湖南某分公司于同日向姜某出具借条,称此款用于合同保证金。姜某当庭陈述,该100万元是依据另一份"场地内微风力发电塔筒安装工程"合同支付的,后该合同部分履行(完成32个塔筒安装),但原审被告未支付工程款。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贵州某公司宜春分公司、贵州某公司、某有限公司湖南某分公司、某有限公司返还姜某保证金303,800元及利息。贵州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贵州某公司应全额退还姜某303,800元及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

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普通人警惕?

这个案子揭示了工程承包中两个致命误区,很多"包工头"都栽过跟头:

误区一:"我签了合同就合法"
姜某作为个人,与分公司签了正规合同、交了保证金、对方还打了借条,看起来"手续齐全"。但法院一查发现:风电塔筒及基础工程属于需要专业资质的建设工程,姜某作为自然人根本没有建筑企业资质。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合同自始无效!不管合同签得多漂亮,公章盖得多清楚,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误区二:"分公司收的钱,总公司可以不认账"
贵州某公司辩称"公章是假的,分公司行为与我无关",但法院明确指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就像儿子欠债,老子要还——分公司惹的麻烦,最终要由总公司兜底。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1. 签合同前必做"三查"

2. 交保证金的"保命三原则"

3. 被骗后的关键动作

特别提醒:两种常见骗局识别

骗局①:"先交保证金,后签合同"
很多骗子要求先交钱再签合同,或合同只有简单一页纸。记住:正规工程必须先签合同再交钱,且合同应明确约定保证金退还条件。

骗局②:"分公司独立运营,总公司不管"
对方声称"我们分公司自己负责",让你放弃追责总公司。本案明确告诉你:分公司债务,总公司必须买单!起诉时一定要把总公司列为被告。

最后强调:工程承包不是"胆大就能赚",法律红线不能碰。个人想干工程,必须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以公司名义签约。千万别像本案姜某,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结果钱交了活没干,还得打官司追讨。遇到拿不准的合同,花点小钱咨询专业律师,比事后损失几十万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