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第三者钱款无效原配有权追回财产-洪江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81民初156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朱某与第三人赵某于2006年6月26日在望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赵某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被告曾某转账或者代为支付款项总计为69701元+174622.94元+24310.9元=268634.84元。被告曾某通过微信向第三人赵某支付款项总计为88459.32元。另查明,被告曾某于2024年9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朱某支付100000元,于2024年9月8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朱某支付15000元。法院审理时,对双方每笔100元以下的零星转款予以剔除,最终认定赵某向曾某实际支付268397.78元,曾某向赵某实际支付88425.68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第三人赵某向被告曾某赠与钱款的行为无效;
- 被告曾某需在10天内返还原告朱某64972.1元;
- 驳回原告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比如要求曾某承担保全费用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纠纷处理指南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老公出轨给“小三”钱,老婆能要回来! 为什么?因为夫妻结婚后,工资、存款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不能偷偷拿去讨好第三者。法院明确说了,这种赠与行为既伤害婚姻感情,也违背社会公德(比如忠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直接判“无效”。第三者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必须吐出来。
但要注意两点关键细节,避免你打官司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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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光算老公转出的钱,要扣掉“合理往来”
案例中,曾某辩称“我也给赵某转过钱”,法院真的扣除了!比如曾某之前通过微信回转给赵某的8万多元,以及她主动退给原告的11.5万元,最后只让曾某补6.5万元。所以,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 第一步:赶紧收集所有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包括对方转给你的或你配偶的。
- 第二步:别只盯着大额转账,但100元以下的零钱(比如发红包、点外卖)法院通常不计入,重点算清楚“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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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要快,证据要硬
原告朱某是偶然翻老公手机发现线索的,但她立刻做了三件事:- 赶紧起诉冻结财产(避免第三者转移钱);
- 申请法院调取配偶的银行流水(普通人自己很难查全);
- 把“老公承认出轨”的聊天记录当证据(证明赠与目的是维持不正当关系)。
划重点:如果你怀疑配偶出轨赠与他人: - ✦ 3个月内动手:发现转账记录就起诉,拖久了可能被说“默认同意”(法律上叫“追认”);
- ✦ 关键证据不能少:
- 婚姻证明(结婚证);
- 配偶和第三者的转账截图(时间、金额、备注);
- 能证明“对方明知你已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写“别让你老婆知道”)。
最后提醒:法院不会支持“全部追回”。像本案中,曾某已退的11.5万元直接抵扣,老婆最终只拿回6万多。所以别光想着告第三者,先查清净损失再起诉,否则像原告一样,诉讼费都要自己多担一半!遇到这类糟心事,别吵别闹,抓紧时间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时间拖得越久,钱越难追回来。
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现问题早行动,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