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永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23民初384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0日,被告曹某乙驾驶小型轿车由永兴县便江北路方向沿泥夹路左转弯驶往永兴县便江街道沁园小区方向。18时25分,当车行至永兴县便江街道环城路与泥夹路路口路段,曹某乙车辆超越前方同向由原告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两车侧面相刮,造成曹某受伤、两车受损。曹某被送往永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2天,诊断为胸12椎体骨折等,花医疗费29060.69元。2025年8月22日,经郴州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曹某构成9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75日。永兴县交警大队认定曹某乙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无责。事故车辆在某保险郴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300万元。治疗期间,保险公司垫付18000元,曹某乙垫付3000元。曹某受伤前在郴州某商贸公司工作,月工资2400元。
法院判决:某保险郴州分公司赔偿曹某259467.69元(含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驳回曹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主要由曹某乙承担。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办?
核心提示:全责方跑不了,但赔偿金额要"讲规矩"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就一句话:只要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就得先赔,但赔多少得按当地标准算,不能自己随便要。具体怎么操作?看三点:
1. 事故后三件事不能拖
- 立刻报警留证据:像本案中曹某一样,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明确谁全责(本案中曹某乙全责是胜诉关键)。如果对方耍赖不认,没有认定书,后续索赔会非常困难。
- 所有票据"一张都不能丢":医疗费发票、住院清单、诊断证明,甚至打车看病的车票(哪怕没正式发票),都拍照保存。本案中曹某因没交交通费票据,保险公司拒赔交通费,但法院仍酌情支持了其他费用——票据是硬道理!
- 伤残鉴定要"卡时间":曹某出院后2个月才做鉴定,法院只算到鉴定前一天的误工费(93天而非150天)。记住:出院后别拖,等伤情稳定马上做鉴定,否则误工费会少赔。
2. 赔偿金额不是"狮子大开口"
很多人以为伤残了就能要几十万,但本案法院明确:
- 医疗费:按实际票据算,但保险公司若说"有1483元是不合理用药",得拿出证据(本案中保险公司没证据,法院没采信)。
- 误工费:曹某月工资2400元,法院只认实际损失。如果拿不出工资流水(如本案曹某仅凭劳务合同),可能按最低标准赔。上班族要留6个月工资记录,自由职业者保留接单证据。
- 伤残赔偿金:9级伤残≠赔100万!本案按湖南省城镇居民收入标准算(51243元/年×20年×20%),全国统一用事故地标准,不是按你老家或幻想的金额。
3. 对方不赔?别慌,这样走最省心
- 先找保险公司:本案中曹某乙躲着不出庭,但保险公司直接赔了25万多。交强险18万、商业险300万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先垫,别被"等对方筹钱"忽悠。
- 垫付款要主动抵扣:保险公司垫了18000元、曹某乙垫了3000元,法院直接从总赔偿中扣除。如果你收过对方钱,务必保留收条,否则可能被重复索赔。
- 诉讼费有"玄机":本案受理费2624元,曹某只负担37元(因大部分诉求获支持),曹某乙要付2587元。证明对方全责+证据充分,诉讼费基本由对方扛。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70%的纠纷源于"觉得对方该多赔"。记住本案的教训:
✅ 有认定书+正规票据+及时鉴定 = 赔偿稳了;
❌ 没证据乱报价+拖着不做鉴定 = 钱打水漂。
如果对方推诿,3个月内直接起诉(人身损害诉讼时效3年,但越早越有利),法院会像本案一样,按当地标准"掰开揉碎"算清每一笔钱。安全无小事,维权要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