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签字后必须履行,违约不赔钱法院强制执行 - 沅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981民初327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8月11日,袁某的儿子在案外人湖南某有限公司工地施工时摔伤,后送至沅江市某医院,8月13日因抢救无效死亡。袁某及其家属与沅江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赔偿事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1. 沅江某公司自愿赔偿死者家属750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全部费用。赔偿明细如下:其中赔偿死者女儿350000元,400000元赔偿给袁某夫妻。2. 赔偿到位后,死者家属不得再以此事或其他原因追究对方责任,不再承担约定赔偿金额外的任何责任。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纠纷。3.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此纠纷一次性调解终结。如有反悔,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了履行方式、时限,签署协议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至死者女儿和袁某的银行卡。《人民调解协议书》经沅江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兼监事彭某签字及袁某、死者女儿、袁某丁、徐某甲、花某签字认可。后沅江某公司向死者女儿支付350000元,其余款项未支付,袁某多次催告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沅江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付给袁某40万元赔偿金,还要从2022年8月24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利息(比如拖了3年,利息大概4万多),直到钱全部付清。袁某要求的其他钱(比如多算的10万元和额外利息),法院没支持。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人民调解协议不是白纸黑字随便签的,一旦签字就等于“法律承诺”,不履行就得吃官司、赔钱! 很多人以为调解是“和稀泥”,对方口头答应就行,但法院明确说了:调解协议和法院判决一样有强制力。沅江某公司耍赖说“内部有协议让别人赔钱”,可没证据,法院根本不认。最后不仅赔40万,还得加利息,亏大了!
如果你遇到类似劳务受伤或死亡的纠纷,记住这3点,能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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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必须“白纸黑字+签字生效”
别轻信口头承诺!像本案中,双方在调解委员会签了书面协议,写清了赔多少钱、给谁、啥时候付。这就叫“铁证”。如果你也遇到工地摔伤、送餐车祸等劳务受害,第一时间找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社区或园区,免费!),把赔偿细节全写进协议,双方签字。千万别图省事说“回头转账”,否则对方赖账,你连证据都没有。 -
对方不给钱?直接起诉,别拖!
协议签了,对方拖着不付?像袁某一样,保留好协议原件、催款聊天记录(比如微信、短信),马上去法院告。法院会强制执行:冻结公司账户、拍卖财产,甚至让负责人上“老赖名单”。本案中,沅江某公司拖了3年才被起诉,结果多赔了利息。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越早行动,钱拿得越快! -
“内部协议”没证据就是废纸,别当挡箭牌
被告公司辩称“和亲戚约好由别人赔钱”,但拿不出书面证明,法院直接驳回。现实中,常有人被忽悠签“三方协议”,结果一方跑路。提醒你:如果调解时涉及多人分摊赔偿(比如包工头、亲戚各出一部分),必须把所有人的责任写进同一份协议,让每个人都签字。否则,只有签协议的公司/个人要负责,其他人赖账你也告不赢!
最后唠一句:劳务受害本就糟心,调解是快速拿钱的好路子,但一定要“签得明白、留得齐全”。协议一签,对方就是“法律老赖”,法院帮你讨到底!下次遇到纠纷,别慌,先找调解委员会,把协议攥在手里——这才是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