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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社交账号助诈骗轻松赚钱终获刑-靖安县律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靖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号:(2025)赣0925刑初4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夏某德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10月26日被岳阳某局岳阳楼分局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撤案处理。夏某德为赚钱,2022年11月开始重操旧业,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QQ群、飞机群等渠道出售、解冻某社交平台和微信账号。他还联系辜某德(微信昵称“某马”,另案处理)等人帮忙解封账号。2024年5月至12月,夏某德在飞机群“上号群”、“老虎群”中频繁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陈某(未到案)、“高”(未查实)等人提供服务。经查,夏某德实名出售的某音号340XXX(昵称隔壁XXX)、某音号lXXX(昵称X)以及帮制作的创投软件logo和启动页设计,被他人用于诈骗潜某德,导致诈骗金额高达144万元。期间,夏某德收到陈某转来的10455个U币(折合人民币73185元),按30%计算,非法获利21955元。2024年12月25日,夏某德在家被抓获。案发后,他赔偿被害人潜某德155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夏某德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五千元;违法所得21955元全部追缴上交国库;作案用的两部手机被没收。

三、核心观点:帮别人搞网络诈骗,自己也得坐牢!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夏某德以为自己只是“卖账号”“解冻账号”,没直接骗人钱就没事,结果却成了诈骗犯的“帮凶”,最后蹲了将近一年的牢房。很多普通人可能觉得:“我又没拿刀逼人转账,凭什么算我犯罪?”但法院判案的核心逻辑很简单——你明知道对方是干坏事的,还主动提供工具(比如账号),导致别人骗到大钱,这就逃不掉法律责任

为什么夏某德会判刑?关键就两点:

  1. “明知”是犯罪起点:夏某德之前因类似行为被警方抓过(2021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说明他清楚这类操作有问题。但他2022年又干,还专门在“飞机群”“老虎群”里接活,群里全是诈骗分子。法院一看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立刻认定他“明知故犯”。
  2. “情节严重”直接触发刑罚:诈骗金额144万元、非法获利2万多元,远超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比如诈骗80万以上或获利1万以上就可能判刑)。就算他事后赔钱、认错,也改不了犯罪事实。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帮别人“走个流程”“赚点外快”,可能换来牢狱之灾。真遇到有人高价收账号,别犹豫——直接拉黑、举报!守住自己的“账号安全”,就是守住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