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烟花引发火灾,监护人仅赔房屋损失30%责任-安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湘0923民初31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乐某系被告刘某(乐某之母)之子,被告刘某丁系被告刘某(刘某丁之父)之子。2024年7月23日,被告乐某、刘某丁在安化县清塘铺镇八里潭村原告刘某、罗某老屋处燃放烟花爆竹玩耍,导致原告老屋发生火灾。2024年12月23日,安化县某局作出火灾事故重新认定书,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2时许,起火部位位于刘某私人住宅第一层,起火点位于杂物间,起火原因为小孩燃放烟花引燃杂物间可燃物蔓延成灾。
诉讼中,法院委托两家专业机构鉴定:
- 上海某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鉴定:案涉房屋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为107661.8元(房屋拆除费用8500元+房屋修复费用99161.8元)。
- 贵州某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鉴定:房屋构成C级危房(局部危险),主要原因是房屋本身材料强度不足,火灾仅是"次要促进因素"(高温加速了材料老化)。
法院判决结果:
- 被告刘某(乐某之母)、刘某(刘某丁之父)连带赔偿原告刘某、罗某 38248.54元(房屋修复费用99161.8元的30% = 29748.54元 + 房屋拆除费用8500元);
- 驳回原告主张的家具、误工费等其他20余万元损失;
- 案件受理费4940元,原告承担4162元,被告承担778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火灾索赔这样操作才有效
关键结论:孩子玩火惹祸,家长必须赔钱,但赔多少要看"谁的锅更大"!
本案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法院没让监护人全赔,只判赔30%。原因很简单——专业鉴定证明:房子本身是"病秧子"(材料强度不足),火灾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给所有遇到类似纠纷的人提了个醒:索赔不是喊得响就能赢,得靠证据讲科学!
遇到火灾索赔,普通人必须做对这4件事:
✅ 1. 火灾后立刻固定"起火原因"证据
- 正确操作:马上报警!让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像本案中安化县某局的认定书),这是证明"谁点的火"的核心证据。
- 错误做法:自己写个说明就去找对方赔钱——本案中原告单方面列的"损失清单",因无其他证据佐证,法院全部没认。
- 提示:如果对方不认账,直接说"咱们等消防队结论",别私下和解!
✅ 2. 房屋损失必须找专业机构鉴定
- 正确操作:像本案原告一样,主动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如上海某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鉴定损失。重点要区分:
- 直接损失(如烧坏的门窗):法院全额支持(本案拆除费8500元全赔);
- 修复费用:需证明和火灾有直接因果关系(本案因房屋本身是危房,只赔30%)。
- 错误做法:自己估算损失金额,或仅凭旧照片索赔——法院会以"证据不足"驳回。
- 提示:如果房子老旧,提前找住建部门做安全鉴定,避免像本案原告因房屋本身问题"自担70%损失"。
✅ 3. 孩子惹祸,家长别推卸责任
- 法律规定:10岁以下孩子(本案乐某、刘某丁均12岁以下)造成损害,监护人必须赔钱(《民法典》第1188条)。
- 关键点:
- 别狡辩"孩子不懂事"——法院直接判家长赔;
- 多个孩子共同肇事(如本案两人玩烟花),所有家长要连带赔偿(一人赔不起,其他人得补上)。
- 提示:平时务必管好孩子,烟花爆竹别让小孩单独玩!
✅ 4. 索赔金额别"狮子大开口"
- 本案原告主张24万余元,但法院只支持3.8万元,还多承担了3000多元诉讼费。
- 血泪教训:
- 误工费、交通费等需提供发票(本案原告的租车收据因无关联性被驳回);
- 家具、电器损失必须有购买凭证+现场清点记录(本案因未及时清点,索赔全败)。
- 提示:合理预估损失,重点保房屋主体损失,别在次要项目上较真。
最后叮嘱:
- "谁主张,谁举证"是铁律:喊"我损失惨重"没用,得拿鉴定报告、发票等硬证据;
- 因果关系决定赔多少:像本案,火灾只是"次要因素",赔30%很公平;
- 别等半年才行动:原告火灾后5个月才起诉,部分证据已难还原(如房屋经历四季风化)。
一句话总结:孩子玩火酿火灾,家长赔钱跑不掉;但想拿全款?先证明房子不是"病秧子"!及时报警、专业鉴定、理性索赔——这才是普通人维权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