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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散伙必须先算账,否则要不回本钱-龙山律师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1 龙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30民初23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3月1日,张某(甲方)与刘某(乙方)签订《小型开店合伙协议》,约定两人各出50%的钱,一起经营“某卤店”,赚了钱也平分,合作期1-3年。他们一共投了60800元(房租25800元、买设备35000元)。开店后,张某每月都按协议通过微信给刘某分钱。后来两人因为分工问题闹矛盾——张某提议白天在店里备菜、晚上到路边摆摊卖,刘某不同意。2025年7月21日,店铺直接关门停业。关门后,店里东西放着发臭了,张某请人打扫。两人都承认钱已经投进店了,但一直没算清楚账(比如设备值多少钱、有没有欠债)。刘某说张某单方面把她“踢出”合伙,要求退30400元本钱并赔违约金;张某说刘某不干活,且合伙没算账不能分钱。

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她要不回本钱,还得自己承担325元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合伙散伙,没算账就别想退钱!
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就像你和朋友凑钱开奶茶店,钱一投进去就变成店里的桌子、原料、房租了,不再是“你的现金”。法院为啥不支持刘某要回本钱?关键就一条——合伙散伙必须先清算,不能跳过这一步直接“退钱”

最后划重点:合伙是“共担风险”,不是“存钱取息”。你投的5万块钱,进店那一刻就变成“店的一部分”了。想安全散伙?记住三字诀:先算账,再分钱,留证据。真遇到纠纷别慌,专业律师能帮你把发臭的卤菜、积灰的桌子,都变成实实在在的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请以律师当面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