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中被挂靠方必须支付工程款,发包医院不直接担责-慈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821民初345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4月30日,湖南某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方慈利分公司")与湖南某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哲公司")签订《PVC地板材料地面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哲公司负责慈利县某医院走廊及房间的PVC地板安装,单价173元/㎡,按实际面积结算。合同约定工程量完成50%付50%,完成80%再付50%,验收合格后付90%,结算后付95%,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某方慈利分公司授权代表张某签字并盖章,某哲公司授权代表刘某签字并盖章。
张某与某方慈利分公司系挂靠关系,由张某组织人员对接工程。对接人员张某敏是张某的侄儿、张某咏是其儿子。2020年11月26日,某哲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与张某敏、张某咏结算,确认墙面450㎡、地板5184㎡,总工程款974682元。某方慈利分公司已付款:2020年6月8日转账399950元,7月24日转账149980元,2021年2月9日代发工资40000元,合计589930元。剩余224682元未付。
另查明,2017年9月张某与某方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张某承包项目,上交管理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项目风险承担全部责任"。慈利县某建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曾就同一工程向仲裁委申请劳务费,但仲裁仅裁决劳务费,不包括材料款。
法院判决:湖南某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分公司在10日内支付湖南某哲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24682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日)、律师费10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三个关键点要牢记
第一,挂靠施工别只找"中间人",必须找被挂靠公司要钱!
本案中,张某挂着某方慈利分公司的牌子接工程,和某哲公司签合同。张某说"我是实际干活的,钱该我付",但法院没采纳。因为某哲公司是看中某方公司的资质才签合同的,张某和某方公司内部怎么约定(比如"所有风险我承担")对某哲公司没约束力。就像您去4S店买车,销售员私下承诺的事,4S店不能说"这是他个人行为我不管"——公司盖章了就得负责!
遇到这种情况这样做:
- 签合同时看清盖章单位名称(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 付款尽量要求从公司账户走(别接受"我个人转账")
- 如果对方推给"实际负责人",直接要求公司出书面说明
第二,结算单"认人不认章",授权人员签字就有效!
张某辩称:"结算单是安全员张某敏签的,他不懂工程;盖的是资料章不是公章,不算数!"但法院说:张某敏是你侄儿,张某咏是你儿子,你们一家人都在工地管事,他们签字就代表你!就算公章是你们私刻的,只要人是您派的,签字就有效。这就像您委托亲戚卖房,亲戚签的合同您不能说"他没房产证"就赖账。
遇到这种情况这样做:
- 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哪怕手写也行)
- 结算时让对方所有参与人员签字+写身份证号
- 拍照记录现场测量过程(证明实际施工面积)
第三,发包方(医院/学校等)一般不直接给您付款!
某哲公司还告了慈利县某医院,要求医院在欠款范围内付钱。但法院驳回了,因为:
1️⃣ 您和医院没合同关系(医院只和总包公司签合同)
2️⃣ 法律只允许"被转包/违法分包"的工人直接找发包方要钱,但挂靠不算!
就像您给装修公司干活,装修公司挂靠大公司接单,您只能找装修公司要钱,不能直接找业主——除非装修公司卷款跑路了。
重要提醒:
⚠️ 别被"内部承包"忽悠!对方说"我是内部承包人,公司不管"——这是他们内部事,您只管找盖章的公司要钱。
⚠️ 质保金别超期!合同约定"质保期1年",就要在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要钱,拖久了可能算放弃权利。
⚠️ 律师费能要回!本案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法院就支持了1万元。签合同时务必加上这条!
最后送您三句话:
- 挂靠施工找"牌子",不找"中间人"
- 结算认人不认章,授权签字就有效
- 发包方不直接付钱,除非总包跑路
(注:文中"某哲公司"为原告湖南某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某方慈利分公司"为被告湖南某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县分公司简称,"张某"为被告张某铣,"慈利县某医院"为被告慈利县某医院,已按隐私保护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