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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假冒茅台酒可获十倍赔偿-珠晖律师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1 衡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405民初212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17日,陈某通过某电商平台从衡阳某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40盒“贵州茅台酒经典版”,每盒内含500毫升×2瓶,标价每盒900元,实际成交单价为891元/盒,支付总价款35640元。陈某于2023年10月18日签收货物。案涉产品外包装及瓶身均标注“贵州茅台酒经典版”、执行标准GB/T2XXXX-20XX(优级)、生产许可证号SC1155203820XXXX,生产企业名称为“某酒厂”。打开盒子内有两瓶白酒(500毫升/瓶),瓶身上张贴的信息与盒身内容一致。陈某收货后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向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某酒厂涉嫌生产贵州茅台酒经典版”。2024年4月17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理结果告知书,“决定对本线索不予立案”。2025年6月26日,某酒厂出具《情况说明》,称除2022年3月13日和2022年12月11日两个合作批次外,未生产过其他批次的“贵州茅台酒经典版”,案涉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4日)并非其生产。庭审中,陈某出示一盒未开封的案涉白酒作为证据,其他剩余的白酒均由陈某保管。另查明,被告衡阳某公司系从山东某公司购进涉案白酒,采购价为600元/盒,共进货180盒。

法院判决很简单:被告衡阳某公司必须在10天内退还原告陈某货款35640元,并额外赔偿356400元(相当于十倍货款),同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但驳回了陈某其他额外要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你买到假茅台,只要证据扎实,法院一定会判卖家退钱再赔你十倍! 别被“职业打假人”“厂家问题”这些借口忽悠了——法律只看两点:东西是不是假的?卖家有没有尽到检查责任?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关键就三条:

  1. 假就是假,厂家不认账就算铁证
    本案中,茅台酒厂直接说“这酒不是我生产的”,外包装标的信息全是假的。法院认为,这属于“欺诈消费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记住:标签造假≠小瑕疵,它直接让酒变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产品,哪怕你喝不出异味,也能索赔。

  2. 卖家不能当“甩手掌柜”
    衡阳某公司辩称“我从山东某公司进货的,以为是真的”。但法院不买账!食品安全法规定,卖酒必须查清来源:比如核对厂家授权书、生产批号。本案卖家没做这些基本检查,就等于“明知是假货还卖”,必须十倍赔偿。别信卖家说“我也是受害者”——你找他赔,他再去找上家,跟你无关!

  3. “职业打假人”不影响你拿赔偿
    卖家曾咬定陈某是“职业打假人”,但法院根本不理这茬。只要东西确实是假的,你作为消费者就有权索赔。法律没规定“只能买一次假货才能告”,多买多赔也合法!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照着这样做:

法律不是摆设,买到假货别忍气吞声。证据在手,十倍赔偿就是“到嘴的鸭子”—— 但记住:越早行动越好,拖过3年诉讼时效就废了!下次生日宴买酒,多花1分钟查厂家电话,省下十倍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