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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个人随意承诺连带责任可能要赔钱-吉水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吉水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法律问题。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公司欠钱,个人要不要还”的纠纷该怎么处理。案例来自江西吉水县,特别简单实用,看完您就能避开大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2民初195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法院认定内容,去掉了“本院查明”等专业话):
江西某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31日到9月12日期间,帮吉水县某有限公司定制湿纸巾卷膜包装材料(包工包料,单价17元,型号280*185)。2024年9月25日,双方对账后,吉水县某有限公司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账期是“现结,货到清款”,应付货款133812.1元。李某在对账单上签名,并手写“个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江西某有限公司开了两张发票给吉水县某有限公司(金额分别是90533.5元和43278.6元,合计133812.1元)。江西某有限公司的老板多次用微信向李某催款,李某多次答应“月底就付”,但一直没给一分钱。

判决结果:
法院判吉水县某有限公司5天内付清133812.1元货款,还要从2024年9月25日起按年利率3.35%给利息;李某个人对这笔钱承担连带责任(意思是公司不还,李某自己掏钱赔);其他诉求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李某要赔钱?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

核心问题:
很多人以为“公司欠钱,个人不用管”,但这个案子关键在——李某在对账单上亲手写了“个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白纸黑字承诺了,就得认账。就算李某只是公司员工(比如法定代表人),只要主动写明“个人连带责任”,法院就会判他用自己的钱赔公司债务。

为什么这么判?

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3招保命!

  1. 签字前瞪大眼睛看内容

    • 对账单、合同上如果出现“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无限担保”等字眼,千万不能随便签
    • ✅ 正确操作:个人只代表公司签字,必须写清“职务行为”(例如:“李某(公司经理)”)。想承诺个人责任?先找律师问清楚,别图一时方便害自己倾家荡产!
  2. 催款要留“铁证”

    • 欠钱不还?微信、短信催款时:
      • 说清“哪年哪月欠多少钱”(例:“2024年9月货款13万没付”);
      • 让对方明确回复“月底付”“下月结”(别只说“好的”,要具体时间);
      • 截图保存,别删聊天记录!
    • ✅ 本案赢在:老板保留了李某承诺付款的微信记录,直接锁定责任。
  3. 对方耍赖?别等别拖!

    • 欠款超3个月不还,赶紧做两件事:
      • 第一,发书面催款函(用邮政EMS,保留寄送凭证);
      • 第二,直接去法院起诉。拖越久证据越难找,利息还越滚越多!
    • ⚠️ 注意:本案利息从对账日(2024年9月25日)算起,早起诉早止损。

最后提醒:
公司做生意,个人财产是“最后防线”。千万别为帮朋友、图省事,在文件上乱写“个人担保”。真遇到欠款纠纷,保留好合同、对账单、付款记录,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不是所有律师都懂“连带责任”的坑,选对人少赔几十万!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具体分析。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一定保护懂规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