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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没经债主同意?法院判你还钱!-隆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隆回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我欠的钱转给别人了,是不是就不用我管了?”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别被“转债”忽悠了,看完你就知道该怎么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642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隆回某公司在隆回县七江镇开发七江新城,李某买了地号为85号(后改为13-65号)的门面地,总价330900元。李某已付150000元,还欠180900元没付。2025年9月7日,李某把这块地转卖给陈某,陈某付了170800元。但李某自己承认,隆回某公司不同意他转卖这块地。双方从头到尾都没签过书面合同。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债务转让必须债主点头,否则你兜底!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你欠的钱想转给别人还,必须提前让债主(原债权人)签字同意! 不然,法院照样判你付钱。

为啥呢?

遇到类似纠纷,你该怎么做?

  1. 想转债?先找债主签同意书!
    比如你买房欠开发商钱,想转给下家付——别自己私下签协议就完事!必须让开发商在转债文件上盖章签字。否则,下家跑路了,法院还是找你要钱。

  2. 合同一定要写清楚!
    买卖东西时,哪怕关系再好,也要签书面合同。重点写明:

    • 总价、付款时间;
    • 欠钱不还的后果(比如违约金算多少);
    • 能不能转卖(写明需债主书面同意)。
      没合同?像本案,违约金要不到,白白亏掉3万6!
  3. 债主不同意转债?别硬扛!
    如果债主拒绝你转债(比如开发商说“这地不能卖”),赶紧和债主商量分期付或延期。拖着不付,可能被加倍收利息(判决书里提到“迟延履行要加倍付利息”)。

最后提醒:
很多人以为“东西卖了,债务就清了”,这是大错!法律认的是“债主同不同意”,不是“东西在谁手里”。下次遇到欠款转债问题,记住三点:先同意、再转手、留证据。省得像李某一样,赚了小钱赔了大钱!

(注:本文仅解读公开判决,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