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车抵债未扣减第三方债务部分不能抵扣欠款-宜春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民终248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从2022年10月开始,席某陆续在王某光处购买柴油添加剂,双方通过微信协商买卖事宜,交易模式为席某确认要货,王某光叫车运货至席某指定地点,交易后王某光均会告知席某产生的货款及欠款情况。2023年5月18日王某光将计算好的席某的欠款503,847元情况发给席某并对席某称:"欠的太多了,席总再打点吧。"席某回复:"等下收到了会转!我也不想欠你这么多!"2023年7月17日,席某向王某光转款244,200元,王某光在微信上对席某称:"欠款239217+510651=749868-244200=505668,欠我505,668元""今天给你安排一次吧"。席某回复:"好,你稍等一下!我问问!"2023年7月25日王某光在微信上对车牌尾号为2500车运输的货与席某对账,将计算好的供货款为249,649元的供货情况发给席某并要求其打款,席某当日转款223,600元。2023年7月26日王某光在微信上对车牌尾号为6538车运输的货与席某对账,席某认为货款应为32.75*7250=238,887元,王某光将计算的该车供货款应为243,987元的算法发给席某,席某回复:"哦!等下。"王某光又将自己计算的7月25日尾号为2500车供货的余款26,049元发给席某,并对席某称:"还有昨天欠的。"席某回复:"忘记了,我叫他转,先把这车弄清,那个晚一点。"2023年7月29日王某光在微信上对车牌尾号为7696车运输的货与席某对账,将计算的供货款253,852元发给席某,简某当天向王某光银行转款200,000元,席某当天微信转款53,850元,王某光庭审时认可尾号为7696车的253,852元货款已付清(实际上放弃2元的货款)。王某光于2023年7月29日在微信上对席某称:"欠款26049+505668=531717,总欠款531717。"2023年9月10日席某作为乙方、王某光作为甲方、江西某运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该协议约定:赣**号、赣C挂由原乙方购买营运,现已商定出售价为人民币285,000元,转卖给丙方所得;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以前有关赣**号、赣C挂所涉及经济和法律责任纠纷由乙方席某承担,签字以后有关赣**号、赣C****挂所涉及经济和法律责任纠纷由甲方王某光承担。当天王某光向江西某运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聂某转款145,443元,王某光陈述该笔款是代席某支付所欠江西某运有限公司购车款139,843元和支付上述车辆的过户费5,600元。2023年9月10日王某光到达席某所在的公司,在微信上对席某称:"总欠款531717-285000+139843=386560,还欠386,560元。"席某回复:"晚上吃个饭再走吧!"此后王某光多次向席某催要剩余货款未果,王某光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席某需向王某光支付386,5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3年10月13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全部付清为止)。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看似是简单的"谁欠谁钱",但背后藏着三个关键陷阱,普通人一不小心就会吃亏。作为天天处理买卖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避坑:
陷阱一:微信对账不说"不",等于默认欠款
席某多次在微信里看到王某光发的欠款明细(比如"欠505,668元"),只回"等下问问",却没明确说"金额不对"。法院就认定这是默认欠款!很多当事人以为"不说话就是不同意",大错特错!正确做法:
- 对方发来账单,哪怕只是吃饭聊天时随口提的,也必须当场核对。
- 如果数字有误,立刻回复"这个金额不对,我核对后再告诉你",千万别回"好的""知道了"这种模糊话。
- 保留所有聊天记录,手机别乱删!微信记录现在就是"电子借条",法院直接当证据用。
陷阱二:用东西抵债,必须先查"东西是否干净"
席某用两辆车抵28.5万元货款,但车还有13.9万元贷款没还清(欠江西某运有限公司)。王某光好心帮她垫了钱,一审法院却说"这钱你找公司要,别算进欠款"。二审翻盘关键就在:王某光证明了车的实际价值=卖价-欠款。血泪教训:
- 以物抵债前,一定要查清物品有没有"隐藏债务"!比如车有没有贷款、房有没有抵押。
- 查方法很简单:
- 问对方要购买合同、付款记录;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车辆/房产的抵押状态(手机就能搜);
- 如果对方拖着不给材料,宁可不要这个抵债方案!
- 抵债协议里必须写清楚:"抵债金额=物品市场价-第三方债务",别学席某签协议只写"28.5万元"。
陷阱三:没签合同也能要利息,但得会算时间
席某和王某光全程没签书面合同,席某以为"没约定付款时间,就不该付利息"。法院却支持了利息,因为9月10日微信对账=债务结算日,10月13日之后再不付就是逾期。普通人能操作的要点:
- 交易时哪怕只是微信聊天,也要在最后一笔对账后明确说:"以上金额已确认,X月X日前付清"(比如王某光说"还欠386,560元",席某没反对,就视为确认)。
- 给对方留合理付款时间(一般7-15天),超期后立刻发消息催:"欠款XXX元,请于X月X日前支付,否则按年利率3.45%算利息"(现在LPR利率约3.45%,直接写进催款通知)。
- 别怕"要利息伤感情"!法律允许的合理利息(不超过LPR的1.5倍)法院100%支持,反而是放弃利息可能被认定"债务有争议"。
最后提醒:
- 小额交易(比如几万块)用微信对账没问题,但单笔超5万或总金额超20万,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手写拍照发微信也行!
- 以物抵债风险极高,普通人最好别碰。真要用,记得做三件事:查清第三方债务、写进协议、让对方打收条"已收到XX物品抵债"。
- 一旦对方拖欠,别超过3年起诉!从结算确认日(比如本案9月10日)起算,超3年可能彻底丧失胜诉权。
记住:生意场上,留痕比信任重要。聊天记录多一句"以我方最终确认为准",可能就少打一场官司!遇到纠纷别硬扛,专业问题交给律师,省下的可不止是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