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即使支付少量定金也难逃法网-溆浦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刑事/侵犯财产罪/诈骗罪
案号:(2025)湘1224刑初17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7月18日,溆浦县低庄镇某坪村村民向某的表弟因涉嫌强奸未成年人被溆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向某想托人找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以获取谅解。黄某得知后表示能帮忙,随后借口需要资金安排,于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四次骗取向某财物共计12.1万元:
- 2023年7月25日,黄某谎称被害人家属同意8万元赔偿,以请客吃饭为由要求先支付4万元。向某微信转账2.3万元、现金0.7万元。黄某收款后立即转给儿子2.6万元。
- 2023年8月12日,黄某借口需要资金周转,要求"借款"1万元并称从赔偿款中抵扣。向某微信转账1万元后,黄某将此款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 2023年8月13日,黄某谎称对方母亲回溆需支付11万元赔偿款才能出具谅解书。向某转账7万元至戴某某账户。
- 2023年10月10日,黄某谎称需2万元请对方亲戚吃饭,向某转账1.1万元,黄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4年4月,黄某结识从事打捞废铁工程的吕某。7月,吕某请黄某帮忙获取大江口镇政府允许打捞旧铁桥沉河废铁的书面授权,承诺给予3万元好处费。黄某私刻虚假的镇政府公章,加盖在授权委托书上,骗取吕某3万元。案发后,黄某赔偿吕某3.5万元并取得谅解。
2024年8月31日,黄某前往溆浦县卢峰镇某地16号门面的某邻生活超市,微信支付武某1000元定金,谎称朋友做升学酒需要购买32条黄嘴芙蓉王(单价230元/条),骗得香烟后以210元/条价格变卖。9月1日,黄某再次以同样方式在同一家超市支付1000元定金,骗得24条香烟后变卖。共骗取武某10880元。
法院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向向某退赔121000元,向武某退赔1088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以帮忙办事为名收取钱财,却将钱用于个人消费或还债,即使支付了少量定金,也构成诈骗罪。很多人以为付点定金就不是诈骗,但法律上,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钱财,就可能构成诈骗。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
"托关系"办事风险极高。像向某这样想通过"关系"解决刑事案件的,往往容易上当。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赔偿和谅解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私下承诺"摆平"案件的基本都是骗局。遇到家人被刑事拘留,应第一时间联系正规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找所谓"能人"。
-
定金不能改变诈骗性质。黄某每次诈骗超市香烟时都付了1000元定金,但这点定金与实际骗取的香烟价值相比微不足道,法院仍然认定为诈骗。如果你做生意时遇到客户反复以"朋友办事"为由赊账或要求先拿货,要格外警惕,及时保留证据。
-
私刻公章是重罪。黄某为骗取3万元好处费,花200元私刻镇政府公章,这一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比诈骗罪处罚更重。任何需要政府部门盖章的手续,都应亲自到政府部门办理,不要轻信他人"能搞定"的承诺。
-
及时报案才能挽回损失。向某在发现黄某迟迟不提供谅解书后多次催促,但没有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武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案,有助于固定证据。记住:发现被骗后24小时内报警,追回损失的可能性最大。
-
保留所有交易凭证。三位被害人都因为保留了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才使法院能够准确认定诈骗金额。日常交易中,无论金额大小,都应保留书面协议、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
最后提醒:法律面前没有"灰色地带"。有人会说"我又没全骗,还退了一部分"或"我付了定金不算骗",这些都是错误认识。只要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遇到纠纷,最稳妥的方式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试图"走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