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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房抵债后不给买家办房产证怎么办-邵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邵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82民初602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申某承建了邵阳市某有限公司(下称"某甲公司")开发的"某苑"部分工程。2016年1月22日,双方结算后,某甲公司用1699.88平方米商铺(含涉案房屋)抵付申某工程款,并签订返租协议。2017年3月,刘某与申某口头约定购买该商铺。同月15日,刘某与某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邵东市某商铺(81.7平方米,总价1715700元),某甲公司需在交房后60日内报送办证材料,并在初始登记后365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按日支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刘某当日支付房款、契税等共179万余元(通过母亲账户转账给申某248万元,含其他费用),某甲公司出具收据。双方还向某甲公司提交《铺面更名说明》,确认将房屋所有权转给刘某。2021年2月1日,某甲公司交房后,刘某装修并实际使用房屋,但一直未办理网签和房产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某甲公司60日内为刘某办理房产证,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5000元,但驳回了刘某主张的46万余元高额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刘某自行承担。

三、遇到开发商不办证怎么办?关键建议看这里

核心问题:很多人以为"房子是开发商抵给包工头的,自己又从包工头手里买,开发商就不用负责办证",这是大错特错!本案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教训是:只要你和开发商直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必须给你办房产证,不能拿"房子抵债了"当借口推卸责任

为什么开发商必须办证?

  1. 合同说了算:刘某虽然把钱转给了申某(包工头),但和某甲公司签了正式购房合同,某甲公司也收了钱、开了收据。法院认为,这份合同就是开发商对交易的认可,必须按约定办证。
  2. 法律硬性规定:房产登记必须由开发商和买家共同申请,包工头申某根本没有办证资格。就像你去银行取钱必须带存折,开发商就是"存折"的持有者,没它根本办不了证。
  3. "更名说明"不免责:刘某和申某写的《铺面更名说明》里说"经济纠纷和某甲公司无关",但法院明确指出:这不能免除开发商办证的法定义务!开发商想当"甩手掌柜"没门。

关于违约金的血泪教训
刘某要了46万违约金(按合同算到起诉日),但法院只支持了5000元,为什么?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3步自救指南

  1. 先查合同关键条款

    • 翻出你和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重点看"产权登记"章节(通常在第十条左右),明确约定的办证时限和违约金计算方式。
    • 保留所有付款凭证!即使钱转给包工头,也要有开发商盖章的收据(像本案刘某这样),否则可能变成"你和包工头的私人交易"。
  2. 沟通无效立即行动

    • 交房后超6个月没办证?发书面催告函(微信、短信也行),明确要求"XX日内配合办证,否则追究违约责任"。
    • 千万别拖!法律有"诉讼时效"(一般3年),越晚起诉越难要到违约金。本案刘某从2017年拖到2025年才起诉,直接导致46万变5000元。
  3. 起诉时注意2个雷区

    • 别光要违约金:必须同步要求"限期办证",否则就算赢了官司,开发商拖着不执行,你还是没房产证。
    • 损失证据要实在:比如因无证无法抵押贷款的银行拒批通知、租客退租的合同等,空喊"我损失很大"法院不认。

最后划重点:开发商用房子抵工程款再转卖,是行业常见操作,但签了你的名字的合同,就是开发商的"紧箍咒"。只要合同在手、付款凭证齐全,哪怕房子几经转手,开发商也逃不掉办证责任!遇到拖延,别信"再等等"的口头承诺,该发函就发函,该起诉就起诉——房产证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早一天拿到手,早一天睡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