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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不付清?法院支持按LPR加计利息索赔 - 安仁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安仁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遇到“对方欠钱不还”的糟心事,尤其做生意时签了分期付款协议,结果对方只付一期就“玩消失”。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安仁县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何合法追回货款和利息。文章保证不用法律黑话,看完你就能明白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28民初132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法院认定):
2024年10月14日,王某与安仁县某公司签订《货款支付协议》。协议载明货款总额259590元,其中1店96898元,2店136459元,3店26233元,双方已确认无误。付款方式为按3个月分期付款:2024年10月15日支付96898元,2024年11月15日支付81346元,2024年12月15日支付81346元。后因安仁县某公司仅支付96898元,剩余162692元未付,王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咋判的?

  1. 安仁县某公司必须在10天内付清王某货款162692元,外加利息(从2024年12月15日起算,按年利率4.65%计算到实际还清日);
  2. 驳回王某关于“保全费、担保费”的请求(因为他没申请财产保全,这笔钱根本没发生);
  3. 案件受理费1776元由安仁县某公司承担。

简单说:货款一分不少要回来,利息也支持了,但没实际花的钱法院不认。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3个关键动作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分期付款不履行?法院认本金+LPR加计利息!” 很多人以为“合同没写利息就白干”,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判决,我给你划重点,照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1. 签协议时,必须写清“欠多少、分几期、哪天付”——这是你的救命稻草!

2. 对方逾期?别光嘴上催,三步固定证据,利息多拿50%!

3. 起诉时别乱要“保全费”,否则白花冤枉钱!

最后提醒:

记住:做生意不怕对方分期,就怕你没留证据。协议签清楚、逾期早行动,法律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如果这文章帮到你,欢迎转发给身边做生意的朋友——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