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导致购房款必须全额退还,买家可索赔损失-祁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6民初332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建房。2019年,王某想买李某的房子,双方达成意向。2019年6月6日,王某通过银行转账200,000元给李某,同日,王某的妻子张某微信支付8000元给李某。当时李某建房手续不全,房子还没建好。2022年2月9日,李某(甲方)和王某(乙方)签了《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李某把XX旁X楼B户型房子卖给王某,总价421,000元。签合同时王某付260,000元;交房时付121,000元;水电开户和房产证办下来再付40,000元。约定2022年5月30日前交齐钱,李某交房。合同还写明:如果王某不买,已付钱不退;如果李某不卖,要双倍退款。2022年2月10日,王某又付50,000元给李某。李某给王某写了收条,写明“收到购房款260,000元”。
王某买房后,自掏腰包2100元给房子装了大门。但李某建房时“五证”不全,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更糟的是,李某把同一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买家装修后已经住进去了。
判决结果:
法院判李某10天内退还王某全部购房款260,000元,并支付利息(210,000元从2019年6月7日起算,50,000元从2022年2月11日起算,按年利率3%计算);另外赔王某装大门的钱2100元。王某其他要求(比如额外利息)没被支持。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一房二卖”别慌,这样做能拿回钱!
核心观点:
卖家把同一套房偷偷卖给两个人(俗称“一房二卖”),导致你根本拿不到房子,这就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会认定卖家严重违约,你不仅能要回所有房款,还能索赔实际损失(比如装修费、利息)。但关键要留好证据+及时行动,否则可能吃哑巴亏!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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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死守“留凭证”原则
- 转账必须用银行或微信(别用现金!),备注写清“购房款”。如果付现金,当场让卖家写收条,注明金额和用途(像本案李某写了“收到260,000元购房款”,法院直接采信)。
- 教训: 本案王某微信转账8000元有记录,加上收条,法院才认定总付款26万。如果只有现金没凭证,很可能像李某辩称的“只收到24万”而少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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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卖家“一房二卖”,立刻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 别光打电话骂人!马上发短信/微信/邮件给卖家:“因你把房子卖给他人,我要求解除合同,3日内退钱”。保存发送记录(这是法律上的“解除通知”,法院会认可)。
- 为什么重要? 本案王某没发书面通知,但直接起诉也算有效。但如果拖延不行动,卖家可能说“你早知道还拖到现在”,影响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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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重点算清两笔钱
- 房款利息: 从你付款第二天起算(像本案21万从2019年6月7日起算),按LPR利率(现在约3%)主张。别信卖家“我没用你钱”的鬼话——你付了钱就该有利息!
- 额外损失: 为房子花的钱(如本案装大门2100元)必须赔。但得保留发票!如果卖家说“开发商本该装”,你要证明“因你装了,他省了钱”(本案法院因此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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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必查“五证”,避开烂尾雷
- 重点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去当地住建局官网查)。本案房子因手续不全办不了房产证,王某从一开始就踩了大坑!
- 血泪提示: 便宜没好货!如果卖家说“手续后补”“很快能办证”,99%是陷阱。宁可不买,也别赌运气!
最后提醒:
- 发现卖家一房二卖,3个月内必须行动!拖太久可能超诉讼时效。
- 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手机截图备份到云端。
- 别被卖家“我没违约”忽悠——只要房子被别人占了,你拿不到房,就是他的错!
本文依据真实判例改编,核心是教普通人守住钱袋子。买房是大事,留证+果断行动,才能让法律为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