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自身疾病共同导致死亡,肇事方按50%比例担责-潜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9005民初36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3月20日12时23分许,谢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沪聂线1142KM路段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车前部与沿沪聂线由东向西行驶的谢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车(搭载张某)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潜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谢某、张某无责任。
谢某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29日间在潜江市某医院、武汉市某医院共住院53天,花费医疗费108542.48元。谢某住院期间请护工护理40天,支付护理费9330元。谢某(生于1951年8月13日)于2025年4月28日因多发性大脑挫裂伤死亡。经司法鉴定:1、谢某系交通事故损伤与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导致死亡,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结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2、自受伤日起,误工时间300日,护理时间120日,营养时间120日。谢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谢某受伤前月工资17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赔偿张某、谢某乙、谢某丙、谢某丁(死者谢某的妻女)各项损失共计369803.0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50元,保险公司负担3414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交通事故和自身疾病一起导致死亡,肇事方只按"参与度比例"赔钱,不是全赔! 本案中,鉴定显示交通事故占50%原因,所以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只赔一半。很多老百姓遇到这种事容易走弯路,我用大白话告诉你该怎么做:
1. 别慌!先固定两个"救命证据"
-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铁证":事故一发生,必须让交警现场查清责任(像本案中谢某全责的认定书)。如果对方耍赖不认,千万别私下和解!立刻拍照、录像、找目击证人,12小时内报警补录。很多家属因心疼伤者延误报警,结果责任说不清,最后自己吃亏。
- 病历要"连成串":谢某多次转院,但法院只认"连续治疗证据"。记住:每次看病必须保留完整病历+缴费单,特别是首次事故诊断书(本案中"硬膜下血肿"与死亡直接关联)。如果中途停诊或去小诊所,保险公司会咬定"和事故无关",直接拒赔!
2. 死亡和事故有没有关系?必须做"因果关系鉴定"!
这是本案胜负手!谢某2年后才死亡,保险公司死不认账,法院硬是等鉴定结果才判案。关键点:
- 别信保险公司口头说"不关我事":像本案中保险公司一开始拒赔死亡赔偿金,但鉴定一出,乖乖赔钱。
- 鉴定要趁早:死者刚去世就向法院申请鉴定(像原告做的那样),拖久了证据灭失。重点查"事故损伤占死亡原因的比例",本案50%就按一半赔;如果鉴定出事故占70%,就能多拿30%赔偿!
- 自己别乱做鉴定:必须通过法院委托正规机构(如本案武某福田爱民某),私下做的鉴定对方可不认。
3. 算钱有讲究:这些项目最容易被坑
-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比例"打折:本案因事故只占50%原因,所以16万多元的死亡赔偿金直接砍半。但医疗费、护理费不打折(只要治疗记录连贯),所以原告10万多元医疗费全赔了。
- 工资证明要"实打实":谢某月工资1700元,法院直接按这个算误工费。如果你退休后打零工,必须拿工资流水或老板证明,否则可能一分不给!
- 交通费别乱开票:原告要5674元交通费,但全是连号假发票,法院只给1260元。记住:打车留小票,长途坐公交保留车票,没有凭证的"哭穷"不管用。
最后提醒:三个动作保权益
① 24小时内抄录对方保单:肇事车投了什么险(交强险+商业险)、保额多少(本案200万很关键),直接关系到能赔多少钱。
② 别单独和保险公司谈:他们最爱说"快速和解省事",但本案原告第一次要16万,最后判36万——等鉴定结果出来再谈赔偿!
③ 超1年必须起诉:事故后1年内不起诉,法院可能不受理(《民法典》规定)。像谢某2023年出事,2025年才死亡,原告在死亡后1个月内就起诉,没过时效。
记住:交通事故遇上自身疾病,不是"能不能赔",而是"赔多少"。死抠因果关系比例,用鉴定说话,才能把应得的赔偿拿回来!遇到纠纷别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毕竟命只有一条,钱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