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赠与情人财产可追回但非全额返还-团风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鄂1121民初7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田某与丈夫凌某系合法夫妻,2007年至2024年期间,田某一直随女儿在外地生活,基本未与凌某共同生活,但婚姻关系一直存续。凌某生于1950年,是中医,靠坐诊赚钱。2012年左右,凌某在看诊时认识了被告邹某(当时邹某已婚)。2019年,两人回到黄冈共同生活,凌某写下《自愿一起同住生活协议书》,称"双方结伴生活,互相照顾,共度晚年",该协议由黄冈市黄州区某法律服务所见证。邹某于2018年离婚,2022年复婚后丈夫去世。
2019年5月,邹某购买团风县某小区房屋,总价24.8万元,其中20.8万元直接从凌某账户转账支付,房屋登记在邹某名下;2019年8月,凌某替邹某支付装修费1万元;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凌某通过微信向邹某转账105369元。2024年4月,因凌某亲属与邹某发生冲突,双方在派出所协调下签订协议,邹某写下"四年工我一分不要"并搬离。2024年11月,凌某因病去世。
田某认为凌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邹某(情人关系),侵犯其财产权,起诉要求邹某返还全部款项及赔偿。法院判决:邹某需向田某返还130800元;驳回田某要求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诉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点一学就会
1. 大额财产赠与情人,原配能追回但可能打折
法院明确: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擅自把钱房给情人(如买房、大额转账),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原配有权要回来。但本案中,法院只判邹某返还60%(130800元),原因有三:
- 原配也有过错:田某十几年不和丈夫共同生活,没尽到照顾义务;
- 情人付出劳动:邹某照顾中风的凌某近5年,法院认可这部分价值;
- 法律不支持"白赚":如果让邹某全额返还,相当于让出轨的凌某变相获利(因返还的钱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提示:若你发现配偶给情人买房、大额转账,可起诉追回,但别指望拿回全部。法院会看谁更"理亏"——如果你长期不管配偶,追回金额可能打折。
2. 日常小转账别急着告,大概率要不回
本案中,凌某转给邹某的10万多元微信款(多为几十、几百元的小额转账),法院没支持返还。理由很实在:两人同吃同住5年,这些钱很可能是买菜、买药等共同生活开支,属于"日常生活需要",不算赠与。
提示:如果配偶只给情人发红包、转小钱,别忙着打官司。重点收集大额转账、买房、买车等证据,日常琐碎开支很难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3. 三招教你高效维权
- 证据要抓"七寸":
✅ 重点收集:房产登记信息、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付款方是配偶)、购房合同;
❌ 别浪费精力:情人聊天记录(除非明确写"这是给你买房的钱")、日常小转账。 - 别被"工资""借款"忽悠:
邹某辩称买房钱是"凌某欠的工资",但没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法院没采信。若情人拿"劳务关系"当挡箭牌,你要反问:有签合同吗?有社保记录吗?有工资流水吗? - 精神赔偿难主张:
田某要3万元精神损失费被驳回,因为法律只支持"人身伤害"或"特定物品损毁"的精神赔偿(如婚戒被毁)。婚外情本身不能直接索赔精神损失,除非能证明情人对你动手造成身体伤害。
最后提醒:
- 时效很重要!发现赠与后3年内要起诉(从你知道赠与行为起算),拖太久可能败诉;
- 别指望"净身出户":类似案件中,法院更关注财产返还,极少判情人赔礼道歉或高额精神赔偿;
- 先协商再诉讼:可让律师发函要求返还,避免打官司耗时耗力。若对方承认事实,往往愿意部分退款和解。
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发现配偶转移财产给情人,别光顾着生气,赶紧保存转账记录、房产信息,咨询专业律师——早行动,才能多拿回属于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