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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赠与情人财产可追回但非全额返还-团风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团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鄂1121民初7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田某与丈夫凌某系合法夫妻,2007年至2024年期间,田某一直随女儿在外地生活,基本未与凌某共同生活,但婚姻关系一直存续。凌某生于1950年,是中医,靠坐诊赚钱。2012年左右,凌某在看诊时认识了被告邹某(当时邹某已婚)。2019年,两人回到黄冈共同生活,凌某写下《自愿一起同住生活协议书》,称"双方结伴生活,互相照顾,共度晚年",该协议由黄冈市黄州区某法律服务所见证。邹某于2018年离婚,2022年复婚后丈夫去世。

2019年5月,邹某购买团风县某小区房屋,总价24.8万元,其中20.8万元直接从凌某账户转账支付,房屋登记在邹某名下;2019年8月,凌某替邹某支付装修费1万元;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凌某通过微信向邹某转账105369元。2024年4月,因凌某亲属与邹某发生冲突,双方在派出所协调下签订协议,邹某写下"四年工我一分不要"并搬离。2024年11月,凌某因病去世。

田某认为凌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邹某(情人关系),侵犯其财产权,起诉要求邹某返还全部款项及赔偿。法院判决:邹某需向田某返还130800元;驳回田某要求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诉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点一学就会

1. 大额财产赠与情人,原配能追回但可能打折
法院明确: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擅自把钱房给情人(如买房、大额转账),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原配有权要回来。但本案中,法院只判邹某返还60%(130800元),原因有三:

2. 日常小转账别急着告,大概率要不回
本案中,凌某转给邹某的10万多元微信款(多为几十、几百元的小额转账),法院没支持返还。理由很实在:两人同吃同住5年,这些钱很可能是买菜、买药等共同生活开支,属于"日常生活需要",不算赠与。
提示:如果配偶只给情人发红包、转小钱,别忙着打官司。重点收集大额转账、买房、买车等证据,日常琐碎开支很难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3. 三招教你高效维权

最后提醒

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发现配偶转移财产给情人,别光顾着生气,赶紧保存转账记录、房产信息,咨询专业律师——早行动,才能多拿回属于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