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必受法律严惩,自首认罪可减轻处罚 - 京山律师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容留他人吸毒罪
案号:(2025)鄂0882刑初3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2日下午,被告人徐某邀约程某、黄某等人到京山市未来城“某兽KTV”唱歌。当日18时许,程某预订了“布加迪”包间,后徐某、程某、黄某、孔某、胡某、陈某、王某乙、王某甲相继进入包间。期间,徐某提供“咖啡”供包厢内人员吸食,另有他人提供“太空丸”;吸食完后,徐某又花4000元现金向一男子购买4袋“咖啡”,继续供包间内人员吸食。之后,上述人员离开包间。同年2月14日,徐某到该KTV结账。经检测,孔某、胡某、陈某、王某乙、王某甲等人的尿检结果均为阳性。同年3月7日,因联系不上徐某,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同年4月14日,徐某主动到京山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投案。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2025年4月14日起算,罚金需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交清)。
三、遇到类似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千万别为别人吸毒提供场所,否则轻则坐牢罚钱,重则毁掉一生! 徐某在KTV包间里请大家吸毒,看似“讲义气”,实则触犯刑法——他容留了8个人吸毒(包括自己买的毒品和别人带的),这直接构成犯罪。法院虽然考虑到他主动投案(自首)和认罪认罚,给了最轻的量刑(六个月),但该坐牢还得坐牢,该罚钱还得罚钱。
如果你或身边人遇到类似情况,请立刻记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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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碰“容留”红线:
无论是家里、酒店还是KTV,只要你知道别人在吸毒还提供地方,甚至只是“顺便”开个包间,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徐某案中,他不仅开包间,还出钱买毒、主动招呼人,罪加一等。记住:吸毒违法,容留吸毒=坐牢! 别以为“我没吸”“只是帮忙”就能脱罪,法律只看事实:场所是不是你控制的?人是不是你召集的? -
万一卷入,必须马上自救:
如果已经误入歧途(比如朋友在你家吸毒后你才知情),别逃跑、别销毁证据!像徐某这样主动投案,还能争取宽大处理。法院明确说了:自首+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徐某因此少判了)。但注意:投案要快(越早越好),态度要诚(如实交代),千万别等警察网上追逃——那时就晚了,徐某就是拖延后被追逃,差点失去从轻机会。 -
日常务必远离高危场景:
很多人以为“KTV唱歌很正常”,但徐某案中,“某兽KTV”的包间成了吸毒窝点。提醒大家:- 警惕“免费嗨”“兄弟局”:朋友说“带好东西来玩”,直接拒绝!
- 结账时别当“冤大头”:徐某花4000元买单,结果成了买毒证据。
- 发现吸毒立即报警:哪怕是你亲戚,也该先保护自己——法律鼓励举报,不举报反而可能被连坐。
最后划重点: 容留吸毒不是“小事”,一次糊涂可能换来半年牢狱之灾。平时多留心:拒绝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远离可疑聚会,遇到问题立刻找专业律师咨询(不是找“关系”摆平!)。法律从不冤枉好人,但也绝不放过坏人——守法才是最安全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