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老人在家务农仍可主张误工费赔偿-枣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683民初69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9日6时42分许,童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童某甲、童某乙、徐某),沿316国道枣阳市七方镇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向左变更车道时,与沿316国道七方镇汉孟路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翼B9691J/冀B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童某、童某甲、童某乙、徐某受伤。事故当天童某被送往枣阳市某医院治疗,初步诊断:1.脑外伤;2.胸部外伤;3.左肘部外伤;4.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同年5月3日,童某前往枣阳某医院住院16天,出院医嘱:1.院外继续观察病情,在家继续用药巩固治疗;2.出院后加强营养及护理;3.院外休息1个月;4.如有不适立即就诊。童某支付医疗费10627.8元。事故当天徐某被送往枣阳市某医院治疗并住院5天,出院诊断:1.脑震荡;2.颧弓骨折;3.面部损伤;4.右肾囊肿;5.右肾结石;6.副鼻窦炎,右侧上颌窦囊肿;7.双侧下鼻甲肥大。出院医嘱:1.建议回当地医院治疗;2.右侧面部避免局部碰撞;3.不适随诊。同年5月5日,徐某前往枣某医院住院14天,出院医嘱:1.院外继续观察病情,在家继续用药巩固治疗;2.出院后加强营养及护理;3.院外休息3个月;4.如有不适立即就诊。徐某支付医疗费12012.68元。2025年5月9日,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4206831****33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童某、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徐某、童某甲、童某乙无责任。另,枣阳市七方某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载明童某(74岁)和徐某(73岁)长期在家务农,耕种20.62亩土地。
法院判决结果:某联合财保唐山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童某、徐某各项损失45174.3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是:70多岁的老人只要还在务农,就能拿到误工费赔偿!很多当事人以为“年纪大了就没有劳动能力”,保险公司也常以此为由拒赔误工费(比如本案中保险公司辩称“二原告年龄已高,明显无劳动能力”)。但法院明确支持了童某和徐某的误工费(童某4600元、徐某10900元),理由很简单——村委会证明他们长期在家务农,实际在劳动!
遇到类似事故,您该怎么做?
- 别信“高龄无收入”的借口:法律不看出年龄,而看实际劳动能力。如果您或家人(哪怕70岁以上)还在种地、打零工等,请立即让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写清“长期从事XX劳动”“有固定收入”等细节(像本案村委会证明“耕种20.62亩土地”就很关键)。没有证明?赶紧补!事后难取证。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命根子”:交警定责后,务必核对是否准确(本案认定童某、张某同等责任)。如果对结果不服,3天内要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超时就难改了。
- 多人受伤要“留份额”:事故中有多人受伤(如本案还有童某甲、童某乙),起诉时主动和法院说“要为其他人留交强险份额”(本案预留了6000元)。否则,您全拿赔偿后,别人再起诉,可能要您退钱!
- 保险公司套路要识破:
- 他们总说“误工费不赔”,但只要您能证明实际劳动(比如务农、看店、帮子女带货),法院就支持;
- 别被“诉讼费该对方付”忽悠——法院通常判肇事司机(如张某)承担,但您起诉时得先垫付,胜诉后由对方还您。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证据比年龄重要!务农老人别放弃误工费,及时固定劳动证明,该争就争。遇到纠纷,先保存医疗记录、交警认定书、收入证明,再咨询专业律师——别因“不懂法”少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