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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打官司要装修款没证据被驳回-咸宁律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咸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324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23日,咸宁某甲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湖北某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某甲公司负责某乙公司办公室装修,总工程款87000元。2023年2月27日,某乙公司与湖北某丙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某甲公司、聂某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装修工程款总计297000元(其中某乙公司部分为87000元),两家公司同意共同支付,聂某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某甲公司主张已完成一半装修工作,要求支付剩余4.4万元。但某乙公司称某甲公司仅安装一扇门,其余装修由房屋承租方另行完成,并提交承租方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关于付款,某乙公司和谭某曾三次转账共计11万元(3万元、5万元、3万元),但某乙公司称这些款项是支付给另一份装修合同的。某甲公司在不同案件中对款项归属的说法前后矛盾:在本案中称这些钱与本案无关,在另一案中又主张5万元是支付本案合同。

法院认为,虽然合同有效,但某甲公司未能提供现场签证单或结算证明工程完成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完成一半施工。最终,法院驳回某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由某甲公司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大实话:打官司要装修款,光有合同不够,关键得有干活的证据! 很多装修老板和业主闹掰后,拿着合同去法院告状,结果像本案一样"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什么?因为法官判案不是看谁嗓门大,而是看谁证据硬。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施工过程必须"留痕",别当"老实人"
很多装修师傅觉得"都是熟人,签什么字",结果到打官司时哑巴吃黄连。正确做法是:

2. 收钱要写清楚"这笔是哪笔"
本案最大的坑就是付款混乱:某乙公司转了11万元,某甲公司自己都说不清是付哪份合同的。以后收钱必须:

3. 业主拖延验收?三招破解
合同里都写"完工要验收",但业主常玩"消失术"。本案补充协议其实给了妙招:

4. 法人签字≠个人要赔钱,别乱告错人
谭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法院明确说这是职务行为,个人不用赔钱。告状前要搞清:

最后提醒:装修行业口头承诺多,但打官司只认"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开工前做到三点保平安:
① 合同写清分期付款节点和验收标准;
② 每阶段完工立即要业主签字确认;
③ 收款凭证注明具体合同编号。
记住!你辛辛苦苦贴的瓷砖、刷的墙,不是拍在业主心里,而是要"拍进证据链里"。遇到欠款别硬扛,趁现场还在、证人还记得时,赶紧固定证据——拖得越久,赢面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