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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配偶有权获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40%份额-太康律师共有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太康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共有纠纷
案号:(2025)豫1627民初632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陈某与马某丙于2001年年初开始同居生活,二人均系再次组成家庭,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二人未生育子女。原告陈某与马某丙同居时马某丙有长女马某、长子马某乙。

2024年4月8日19时30分许,陆某某驾驶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安徽省天长市X126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18KM+500M处时,与行人马某丙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马某丙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陆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丙无责任。肇事车辆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1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2024年5月31日,陈某、马某、马某乙作为共同原告,以陆某某、某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2024年10月11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计算出陈某、马某乙、马某的费用和损失为:1、医疗费1145.74元;2、死亡赔偿金1264220元;3、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4、丧葬费51844元;5、交通费、住宿费1000元。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马某乙、马某共计1181145.74元、判决陆某某赔偿陈某、马某乙、马某共计165918.26元。案件受理费17242元,陈某、马某乙、马某负担442元,某保险公司负担14731元,陆某某负担2069元。被告马某乙共支出律师费10000元(2024年5月23日支出律师费1000元、2025年1月9日再次支出律师费9000元)。

判决后某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向马某乙账户转款共计1197945.74元。

马某丙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陈某、马某乙、马某作为共同申请人向安徽省天长市铜城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024年4月23日,天长市铜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人民调解协议:1、陆某某再补偿给申请人死亡补偿金60000元,打入马某乙银行账户;2、陆某某向申请人支付丧葬费20000元。该两笔款共计80000元均打入马某乙账户。

2025年1月27日,陈某、马某乙、马某与陆某某另行达成协议,变更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决由陆某某承担的部分,由陆某某一次赔偿陈某、马某乙、马某各项损失共计145000元。陆某某已于2025年1月23日将该145000元打入马某乙银行账户。

马某乙共计收到款为1422945.74元(天长市铜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款20000元、60000元,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转案件款1197945.74元,陆某某转款145000元)。

另查明,被告马某乙为原告陈某购买人寿保险支出保险费共计2995.5元(2025年5月14日支出保险费390.25元、1079元、2025年5月16日支出保险费1136元、2025年5月21日支出保险费390.25元)。被告马某乙之妻叶玉娟为原告陈某购买首饰支出2338元。

法院判决结果: 太康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马某、马某乙在十日内返还原告陈某共有款项547582.4元,同时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死亡赔偿金分配应考虑亲密程度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即使没有领结婚证,但长期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有权获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合理份额。很多人以为"没领证就不是一家人",这个想法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为什么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请求?

  1. 事实婚姻也受法律保护
    陈某与马某丙从2001年开始同居,共同生活20多年,村委会证明他们"结婚后感情很好,将马某乙、马某抚养长大"。虽然没领结婚证,但形成了稳定的家庭关系,法律上认可这种事实婚姻关系。被告想用"证人说他们关系不好"来反驳,但村委会的证明比个人证言更有说服力。

  2.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分配要看"亲密度"
    很多人以为死亡赔偿金要像遗产一样平分,其实不是!法院明确指出:死亡赔偿金分配要考虑"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经济依赖程度"。陈某与马某丙共同生活20多年,相当于事实夫妻,法院酌定她获得40%的份额是合理的。

  3. 已经赔过的钱不能再扣
    马某乙说"我为办丧事花了10万",但法院已判决保险公司赔了丧葬费51844元、交通费1000元,这些钱已经包含在赔偿总额里了。被告再要求扣除就是"重复要钱",法院当然不支持。

  4. 给你的东西就是你的
    马某乙给陈某买的保险和首饰(共5333.5元),法院认定这是"赠与行为",不用返还。但律师费1万元和应由陈某负担的诉讼费,法院判由被告承担。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1. 别被"没结婚证就没权利"的说法骗了
    收集能证明你们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村委会/居委会证明、邻居证言、共同购房或还贷记录、子女证言等。本案中村委会证明成了关键证据!

  2. 搞清赔偿款包含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款分几部分: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要先扣除实际花费,剩下的死亡赔偿金才是大家分配的部分。本案中法院先把医疗费1145.74元、丧葬费51844元、交通费1000元扣除,再分配剩余部分。

  3. 别轻易签"全权委托"
    本案中陈某被"诱骗"同意把钱打到马某乙账户。记住:赔偿款必须打入所有近亲属共管账户,或通过法院直接分配。如果对方说"先打我账上再分你",一定要留书面协议!

  4. 及时起诉,别拖过3年
    民事权利保护时效一般是3年。马某丙2024年4月去世,陈某2025年7月就起诉了,没超过时效。如果拖太久,可能丧失胜诉权。

  5. 请专业律师帮您算账
    赔偿款计算很复杂,本案中律师帮陈某算出应得71万多元,法院最后支持54万多元。专业律师能帮您避免"少算""漏算",还能指导您收集关键证据。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再婚家庭,建议补办结婚登记!即使不办,也要保存好共同生活的证据。死亡赔偿金分配没有统一标准,法院会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判决。遇到纠纷别和子女"撕破脸",但该争取的权益也要勇敢主张——毕竟您为这个家付出的青春和心血,法律不会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