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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扣减医药费,需提供证据-息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息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528民初49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8日7时40分许,被告李某驾驶豫SD20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息县金融大厦红绿灯路段时,与原告任某发生剐蹭,致原告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10月18日,息县公安某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任某无责任。

任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后,2024年10月18日在息县中心医院门诊治疗花费1538.14元,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1月9日在息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9889.13元,诊断为:1.右肱骨大结节骨折;2.右面部擦伤;3.右臀部、右大腿软组织损伤。2024年11月23日-2025年7月15日在息县某医院门诊治疗花费301.5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5元。本次共花费医疗费用11728.77元。

任某提供村民委员会证明,证明其母亲陈某(1943年出生)由其扶养。经任某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结果为:任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鉴定费1300元。

李某驾驶的车辆在太平某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最终判决:太平某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赔偿任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5352.69元;驳回任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李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想扣减你的医药费,必须拿出真凭实据,不能光靠嘴说!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说扣15%非医保用药就只能认栽”,但法院明确说了:如果保险公司提不出证据证明哪些药不合理、不必要,就必须全额赔。就像本案中,保险公司咬定要扣15%药费,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对方没证明。

另外,别被“重新鉴定”吓住。保险公司常以“伤还没好”为由申请重新鉴定,但只要原鉴定机构正规、程序合法(比如本案鉴定时间合理),法院就不会同意。还有,鉴定费属于确定损失的必要开支,该由保险公司掏腰包,别被忽悠成“自己承担”。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车祸纠纷,记住这4步,省心又省钱:

  1. 第一时间报警定责
    事故现场立刻打122报警,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这是最硬的“护身符”!本案中,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后续赔偿才顺利。千万别私下和解,否则说不清责任,吃亏的是自己。

  2. 所有票据“一个别丢”
    医院发票、诊断书、用药清单、交通费小票……哪怕一毛钱的都要留好。特别是医保报销的部分(如本案中21.5元医保支付),别漏算。保险公司扯皮时,这些就是你的“证据子弹”。

  3. 对“扣费”说“不”
    如果保险公司说“非医保药不赔”“要扣10%-20%”,直接回一句:“请出示证据!” 没证据就坚持全额索赔。本案法院已明确: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不是你。别被业务员几句话忽悠放弃权益。

  4. 伤重必做鉴定,别等“取内固定”
    骨折、关节损伤等影响功能的,出院后尽快申请伤残鉴定(别信“等取完钢板再说”)。本案中,任某在治疗期间就做了鉴定,法院照样支持十级伤残赔偿。拖太久可能错过最佳鉴定时间,影响赔偿金额。

最后提醒: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隐形损失”,很多人不知道能要。如果是农民,带上土地承包证、银行流水;如果有老人孩子要养,村委会证明就是关键。总之,车祸赔偿不怕慢,就怕证据乱。收集好材料,该争的一分不少——实在拿不准,找个专业律师问问,比稀里糊涂吃大亏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