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还款视为共同债务-夏邑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夏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6民初794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何某于2023年在原告商丘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购买混凝土,2023年9月24日,经双方结算,被告何某欠原告货款5万元,被告何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23年12月前付清。经查,被告霍某与被告何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22年7月1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上述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商丘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某某及该公司工作人员白赛赛多次向被告何某、霍某催要货款,被告霍某通过微信偿还了3.3万元,下余1.7万元经催要未果,双方形成纠纷。另查,原告商丘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本案诉讼支出保全费205元、保全责任保险费400元。

法院判决:霍某和何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货款1.7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434.48元(损失以1.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计算,从2024年1月1日起算至2025年8月18日,之后继续算到还清为止);驳回原告对夏邑县某家纺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共736元由霍某和何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夫妻一方签字欠钱,另一方如果参与还款或同意还钱,这笔债就可能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两个人都得一起还! 很多人以为“欠条只有老公或老婆一个人签,就和另一方没关系”,但法院这次判得很清楚——霍某虽然没在欠条上签字,但她用微信还了3.3万元,还多次在微信里答应还款,这就等于“用行动表示这债我认了”。所以,法院认定这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霍某也得掏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买卖欠款纠纷,记住这3点,能少踩大坑:

  1. 催款时一定要留证据!
    比如对方欠钱不还,别光靠嘴说,用微信、短信催款时,把对话完整保存(别删记录!)。本案中原告赢了,就靠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证明霍某“认了这笔债”。如果对方是夫妻,尽量让两人都在欠条上签字;如果只有一方签字,也得多找另一方沟通,留下“同意还钱”的证据(比如微信说“我过两天转你”或直接转账)。

  2. 逾期付款损失可以理直气壮要!
    对方拖着不还钱?别傻等!法律规定:欠款到期后,你可以按“银行贷款利率的1.3~1.5倍”算利息损失(本案按年利率5.175%主张)。记住两个关键点:① 利息从约定还款日的第二天起算(本案是2024年1月1日);② 计算标准要查清当时银行公布的“LPR利率”(别自己乱编数字)。起诉时直接写进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

  3. 别乱告无关单位,省时省钱!
    本案原告一开始把“夏邑县某家纺厂”也告了,但法院发现:实际买货的是何某个人(家纺厂只是挂名),和公司没关系,所以驳回了这部分请求。提醒大家:起诉前先查清“到底谁在和你做生意”。如果是个人交易,就告个人;如果是公司交易,要确认合同盖章的是公司还是个人(别像本案误告家纺厂,白花保全费400多元)。

最后唠一句:生意往来中,别嫌麻烦——签合同时写清“用途”(比如“用于家庭经营”),催款时留好记录,真闹到法院,这些就是你最硬的“护身符”。欠钱不还的官司,证据充分就能赢,别被“对方是夫妻就分不清责任”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