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仍需支付租金,不辞而别不能逃避责任-睢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2民初267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月14日,经居间方睢县某有限公司介绍,原、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徐某将其所有的位于睢县房屋出租给被告刘某,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租金每月为1300元,合同并约定了其他事项,合同到期后,被告刘某继续使用该房屋,双方未续签合同,2025年3月份,被告刘某不辞而别,就剩余租赁费的支付原告诉至本院,致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明确:
- 解除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 被告刘某需在判决生效后7天内支付原告徐某房屋租赁费6500元(不是原告最初主张的6900元);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房东赢了官司,但租金金额按实际欠款计算,租客得补钱后搬走。
三、遇到类似租房纠纷该怎么办?3个关键提醒
1. 租期到了别"装消失",继续住就得继续交钱!
本案最核心的教训是:租期满了(比如合同写到7月14日),如果你没搬走还继续住,房东也没反对,这就不算"白住",而是自动变成"不定期租赁"。就像本案中,刘某从2024年7月租期满后一直住到2025年3月,法院认定她仍要交5个月租金(6500元)。很多人以为"合同到期就两清",这是大错特错!法律上,只要房子还在你手里,你就得付钱。
→ 你该怎么做:
- 如果到期想续租,立刻和房东签新合同;
- 如果到期不续租,必须提前和房东确认搬离时间,并结清所有费用;
- 千万别玩"失踪"! 像刘某这样不辞而别,房东一告一个准,你不仅要付钱,还得额外承担诉讼费。
2. 房东要钱必须"算准账",证据不全可能少拿钱!
原告徐某最初要6900元,但法院只支持了6500元。为什么?因为租期满后刘某实际住了8个月(2024.7.14-2025.3),但徐某只能证明欠5个月租金(6500元)。关键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这些成了法院判案的"铁证"。
→ 你该怎么做(房东必看):
- 收租时让租客写收条,或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并备注"XX月房租";
- 租期满后如果对方继续住,每月固定发消息确认"本月租金未付",并保留记录;
- 别嫌麻烦! 本案原告因证据充分赢了官司,但金额没全额拿到,就是因为计算不精确。
3. 遇到纠纷别拖,越早处理损失越小!
刘某从2024年7月欠租,拖到2025年3月才跑路,结果欠款滚到6500元,还赔了850元诉讼费+公告费。而徐某一发现人跑了立刻起诉,3个月内就拿回了钱。很多租客觉得"拖着就没事",其实只会让债务像雪球越滚越大。
→ 你该怎么做:
- 租客如果暂时困难,主动和房东商量分期付,白纸黑字写协议;
- 房东发现欠租超过1个月,先发书面催款通知(微信、短信都算);
- 超过2个月不付,赶紧起诉! 本案法院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6个月,比你想象中快得多。
最后提醒: 签租房合同时,务必加上一句"租期满后如不搬离,按原租金标准继续计算费用"。这样就算对方耍赖,你也能像本案原告一样稳稳拿回血汗钱。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人这边!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分析,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