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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则不能拒赔-濮阳县律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5 濮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8民初55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9日18时21分,魏某驾驶豫E***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淇县桃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淇县桃园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150米处时,与路中央的金属隔离栏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魏某受伤,金属护栏设施等损坏的交通事故。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魏某被送往某甲医院治疗,住院11天,花费24148.39元。出院后,魏某于2024年10月20日转入某乙医院继续治疗,住院106天,花费41355.76元。

某乙公司(车辆登记车主)为该车辆在某甲公司投保了"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50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补偿(50000元)、意外住院津贴(18000元)。

魏某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为八级伤残。

魏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甲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84135.17元。

法院判决:某甲公司赔偿魏某意外伤残保险金184918.8元、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50000元、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11700元,共计246618.8元;驳回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司机朋友可能会问: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为什么保险公司还不全额赔?明明保单上写着50万保额,为什么实际只赔了24万多?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遇到类似情况您该怎么办!

核心问题:保险公司说"合同有约定",但这个约定不一定能约束您!

很多司机朋友买了"驾乘人员保险",以为出了事保险公司会像赔偿交通事故那样全赔。但实际上,保险公司经常在合同里埋了"坑":比如"医疗费只赔90%"、"八级伤残只赔30%"、"康复治疗不赔"等等。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就拿着这些条款说"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我们只赔这么多"。

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这些条款不一定管用!

为什么?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否则这些条款对您不生效!

就像您去餐馆吃饭,服务员没告诉您"加茶要另收费",结账时突然说要收茶位费,您肯定不乐意——保险也是一样!保险公司不能光把免责条款印在合同里加粗加黑就完事,必须实实在在告诉投保人这些条款的意思和后果。

这个案子中,法院认为:虽然保险公司把"医疗费只赔90%"、"八级伤残只赔30%"这些条款加粗了,但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真正向投保公司解释过。所以这些条款对魏某不生效!最终法院判决:

给您的3个实用建议:

  1. 买保险时别只看保额,重点问清楚"什么情况不赔"

    • 让保险业务员逐条解释免责条款,最好录音或要书面说明
    • 特别问清: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伤残怎么认定?康复治疗赔不赔?
    • 记住:业务员说的和合同写的不一致时,以对您有利的为准
  2. 出事故后这样做能多赔钱

    • 治疗时保留所有单据: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缺一不可
    • 住院期间每天让医生写治疗记录(防止保险公司说"挂床")
    • 做伤残鉴定时主动要求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这个标准比保险公司的标准更宽松)
  3. 保险公司拒赔时别认怂

    • 直接问:"您能证明当初向我说明过这个免责条款吗?"
    • 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比如签字确认书、录音录像),这个条款很可能无效
    • 即使保险公司说"这是行业惯例",您也可以说:"法律明确规定要明确说明,惯例不能违法"

特别提醒: 保险公司总说"要先找车主赔",这是忽悠人!法院明确说了:您买的是人身意外险,和车主责任是两码事,保险公司不能推给车主。

最后提醒大家:买保险是为安心,不是为添堵。遇到保险公司扯皮,记住这个案例的核心——没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就是废纸一张!该争取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保留好证据,该起诉就起诉,法院会站在讲道理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