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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境外诈骗集团自首退赃可获从轻处罚-汝州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汝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诈骗罪
案号:(2025)豫0482刑初48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自2017年至今,福建籍人徐某、张某等人在菲律宾马尼拉市成立创新某科技公司,后将公司搬迁至菲律宾马尼拉宏泰园区、柬埔寨菩萨市十六局园区等地,招募众多人员加入,形成了针对境内人员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对参加者进行专门话术培训,发放固定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诱导其进入大发彩票、彩天下、鲨鱼电竞等虚假网络链接或下载虚假APP。集团成员分别扮演“养号”“引粉”“接待”“炒群”“开发”“组长”等角色,以“网赌”“杀猪盘”等模式实施诈骗。
被告人马某于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在创新某科技公司炒群部门任组员,累计工作15个月,非法获利9万元。2025年2月21日,马某到修武县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将违法所得3万元退缴至汝州市公安局。

判决结果: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退缴的3万元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6万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哪怕你只是诈骗集团的“小员工”,只要参与了境外诈骗,就可能坐牢;但只要你主动自首、退赃、认错,刑罚就能大大减轻!

很多普通人容易被“境外高薪工作”“轻松赚钱”忽悠进诈骗团伙,以为自己只是打打下手、不直接骗人就没事。但法院明确说了:诈骗集团是个整体,你当“炒群员”“接待员”也是犯罪的一部分,9万元非法获利就属于“严重情节”,刑期起步就是三年以上(刑法规定)。不过,马某的案例给了我们希望——他因为做了三件事,刑期从可能的三年多减到了一年三个月:

  1. 主动去公安局自首(不是被抓的);
  2. 退了3万元赃款(虽然没退完);
  3. 认罪认罚,态度老实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请立刻这样做:

  1. 马上停手,别再参与
    境外诈骗窝点常以“客服”“推广”“游戏代充”为名招人,进去才发现是骗人的。一旦发现不对,立刻辞职离开,别犹豫!多干一天多一分罪责。

  2. 24小时内去自首
    别等警察找上门!自己主动去户籍地或案发地公安局说明情况(比如马某去修武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是法律给你的“救命稻草”,能直接减刑。记住:自首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千万别撒谎!

  3. 全力退赃,态度放低
    把骗来的钱尽量退回去(哪怕只退一部分),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退赃越多、认错越诚恳,法官越可能轻判。像马某退了3万,就比一分不退强得多。

  4. 别信“中介”“律师”忽悠
    有些人会说:“交钱就能摆平”“保证不坐牢”。全是骗局!唯一靠谱的做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自首后找正规律师(比如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申请),别乱花冤枉钱。

最后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境外“月入过万”的工作99%是陷阱。找工作时,查清公司资质(用“天眼查”APP搜企业名),别碰要求“用自己银行卡转账”“去东南亚国家”的活儿。如果已经误入歧途,早一天自首,早一天解脱——法律不是洪水猛兽,它会给迷途知返的人机会。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遇到纠纷,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全国免费热线: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