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静止装货摔伤也能获保险赔偿-许昌市建安区律师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003民初60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6月23日19时许,肖某一只脚蹬在某某号货车的挂车上,另一只脚蹬在该车辆的主车与挂车连接处,装货时从挂车上摔下来。
2024年8月25日,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陈曹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显示肖某于2024年6月23日19时许在建安区五陈曹乡粮库院内一货车卸货时意外摔伤,经核实情况属实。
肖某至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2天,被诊断为左股骨粗隆下骨折、左肘部上肢浅表擦伤等。出院后,又多次在许昌市建安区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治疗。
经司法鉴定,肖某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致左髋关节功能部分丧失的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90-300日、护理期60-120日、营养期60-90日。
案涉某某号货车登记车主为某运输公司。2024年1月2日,某运输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保险金额10万元,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肖某保险金10万元;驳回肖某其他诉讼请求(因总损失已超保险限额,法院按保单上限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车辆静止装货时摔伤,同样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范围!
很多普通人以为"车上人员责任险"只保车辆行驶中出的事故,静止状态下(比如装卸货)受伤就不赔了。但本案法院明确说:"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包括动态和静态过程!
- 关键看"事故瞬间":肖某摔伤时,一只脚在挂车、一只脚在主车连接处(连接处属于牵引车的一部分),相当于整个人还在"车上"。
- 保险条款本意是保护合理使用车辆的人:装货是货车的正常用途,静止状态装货不算"脱保"。
- 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拒赔:本案中保险公司曾以"车辆静止""人在挂车"等理由拒赔,但法院认为这不符合保险初衷。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 拍现场视频/照片(像本案监控视频直接证明了摔伤过程);
- 要派出所《情况说明》(本案靠它确认了事故真实性);
- 保留所有医疗单据(住院记录、门诊发票等,缺一样都可能少赔钱)。
-
别被保险公司"话术"忽悠!
- 如果保险公司说"车没动不算事故""人不在主车上不赔",直接翻《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三十一条(本案核心依据):"使用车辆"包括装卸货等静态操作。
- 牢记:"车上人员"指事故瞬间在车体上的人(哪怕脚踩连接处也算"车上")。
-
索赔时注意两个"坑":
- 别盲目接受"协商价":本案总损失近18万,但肖某只买了10万保额,最终只能赔10万。建议:投保时按货车风险选足保额(比如拉重货可买20万以上)。
- 变更诉请要趁早:肖某先告1万元,后追加到10万,法院允许了。提醒:发现伤情严重(如鉴定出伤残),立即书面申请提高赔偿金额!
-
保险公司拒赔?直接起诉!
- 本案从立案到胜诉只用4个月(简易程序),成本低效率高;
- 特别注意:超1年没起诉,保险公司可能以"过期"拒赔(法律叫"诉讼时效")。
一句话总结:货车静止装卸货时摔伤,只要人还在车上(包括连接处、挂车),保险公司必须按保单赔付!别信"车没动不赔"的套路,证据齐全直接告。
温馨提醒:投保时让保险公司书面说明"哪些情况不赔",口头承诺等于白说;出事后24小时内务必报案并保留记录。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匿名处理,案情细节均来自公开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