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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代签无效确认不成立 - 霍山县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霍山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对法院判决“一头雾水”。今天用大白话解读一个真实案例:房子买卖中,合同被别人代签了,到底算不算数?看完你就明白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5民初31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按判决书认定内容写,没加“法院查明”这类话):
2018年6月28日,霍山某有限公司向简某、黄某开了10000元收据,写明是“9#501黄某、简某购房定金”。2018年10月18日,安徽霍山某有限公司与儿街支行出证明,说简某、黄某因为个人征信问题,银行不给办按揭贷款。后来霍山某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19日起诉简某、黄某(案号(2025)皖1525民初656号),要求解除合同并没收10000元定金。开庭时,简某、黄某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他们的签名根本不是自己写的;霍山某有限公司自己也承认,因为两人没到场,签名是公司员工代签的。简某、黄某还说,首付款不是他们交的,也不想再买这套房子了。2025年3月20日,霍山某有限公司撤了诉,重新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合同压根儿不成立。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直接判了——霍山某有限公司和简某、黄某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那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编号201807180XX1)不成立!而且,因为合同是霍山某有限公司自己员工代签才搞砸的,50元诉讼费还得他们自己掏。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核心就一句:合同必须本人亲自签,代签没授权就白搭!
这个案子最坑的就是“代签名”。霍山某有限公司觉得“客户忙,我帮签个名省事”,结果法院说: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像你找人代收快递,没给授权书,快递员肯定不认;房子买卖更严肃,代签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否则等于合同“没出生”。

给你的3条保命建议(记住就能少踩坑):

  1. 买房/卖房时,手别懒!自己签字最保险

    • 甭管是定金收据、合同还是贷款文件,必须本人当场签字按手印。如果实在去不了,要提前写好《授权委托书》(去公证处花几十块就能办),白纸黑字写清“谁替我签、签什么文件”。
    • 反面教材:简某、黄某以为交了定金就完事,结果签名被代签、征信出问题,最后房子没买成还惹上官司。
  2. 发现合同被代签?别慌!3步自救

    • 第一步:马上录音录像
      找开发商或中介当面说:“合同不是我签的,我要退钱!”(避免他们抵赖)。
    • 第二步:收集证据
      保存定金收据、银行拒贷证明、聊天记录——就像简某他们用“征信问题证明”和庭审笔录打赢了官司。
    • 第三步:15天内书面发函
      用微信/挂号信明确说:“合同无效,退我定金!”(法院最认这个时间点)。
  3. 别学原告“先解约再重诉”,白花冤枉钱
    霍山某有限公司第一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后来发现签名是假的才改诉“合同不成立”。结果撤诉又重打官司,多花时间还倒贴诉讼费!遇到代签合同,直接一步到位告“合同不成立”——省时省力还省钱。

最后唠一句
房子买卖是大事,签字比借钱还重要!觉得“开发商帮忙签个名无所谓”的,99%会栽跟头。记住:没你亲笔签名的合同,法院一律当“空气”。真遇上纠纷,别自己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看证据——早1天行动,多10分胜算!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公司均按法律要求隐去,如“简某”“霍山某有限公司”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