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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签字打欠条也要一起还钱!-金寨律师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金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4民初54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6月12日,承包人安徽某强建设有限公司与发包人金寨县吴家店镇人民政府、金寨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2023年金寨县吴家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发包给安徽某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总价323万多元。2023年6月21日,张某与安徽某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责任书》,约定由张某对工程全方位负责,自主施工并承担盈亏。
合同签订后,张某联系徐某,要求其提供沙石材料运输服务,徐某同意。2024年8月15日,张某出具证明:徐某在该项目供应沙石及运输,总计171800元,已支付100000元,下欠71800元。徐某多次到安徽某强建设有限公司催款。2024年8月20日,张某在公司内要求孙某出面给徐某打欠条,孙某便写下欠条承诺2024年9月6日前付清7万元。9月6日,孙某的公司会计转账48000元,剩余22000元未付。2025年,张某转给孙某5000元,孙某再转给徐某5000元,目前仍欠17000元。

法院判决:张某和孙某在10日内共同支付徐某17000元运输及材料款;驳回徐某要求支付利息、催收费用的其他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中间人随便签字打欠条,可能要和欠钱的人一起背锅还钱! 徐某辛苦拉沙石运材料,本该找实际包工头张某要钱,但张某拖着不给。徐某天天堵公司,张某就拉孙某当“中间人”打欠条。孙某以为自己只是帮忙协调,结果法院直接判他和张某一起还钱——因为他白纸黑字签了字、按了手印!

给大家提个醒:

  1. 你是干活的(像徐某):

    • 一定要和实际负责人签合同或打欠条!别信“中间人”口头承诺。比如徐某该让张某直接签欠条,而不是让孙某签。
    • 每次催款留证据!微信记录、车票都保存好。徐某说花了3000元路费,但没票子证明,法院直接不认。
  2. 你是中间人(像孙某):

    • 千万别随便打欠条! 法院只看“谁签字谁负责”。孙某以为自己是“调解员”,结果欠条上没写“仅作证明”,法院就认定他是共同欠款人。
    • 如果真帮忙协调,最多写个“情况说明”,注明“此款由张某承担,本人仅为见证人”,避免背锅。
  3. 要钱有门道:

    • 欠条写清谁欠钱、欠多少、啥时还、利息怎么算。徐某的欠条没写利息,法院就不支持;如果写了“逾期按每天万分之五付息”,就能多拿2000多元。
    • 别拖太久!徐某从2024年9月等到2025年7月才起诉,时间越长证据越难找。

一句话总结:签字前先看清楚,别为“讲义气”把自己搭进去;干活前签好字,不然钱难要! 遇到拖欠,立刻固定证据(合同、欠条、转账记录),3个月内找专业律师咨询,别像徐某一样跑十几趟白花冤枉钱。记住: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不保护“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