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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买卖货款拖欠需支付利息-黄山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1 黄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003民初7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8日,黄山某乙公司与安徽某丙公司口头约定,某乙公司向某丙公司供应木片,价格为420元/吨,货到三天内付款。之后,某乙公司按约定送货上门。起初,某丙公司能按时付款,但后来开始拖欠货款。双方在2024年11月18日结算货款161260元,2025年1月12日结算15551.10元,2025年1月14日结算10001.10元,三笔货款合计186812.20元。某丙公司只支付了第一批货款中的61260元,剩余125552.20元一直没付。某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某乙公司已经向某丙公司开具了全部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法院判决:安徽某丙公司必须在10天内支付黄山某乙公司拖欠的货款125552.2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三部分计算:以10万元为基数,从2024年11月19日起;以15551.10元为基数,从2025年1月13日起;以10001.10元为基数,从2025年1月15日起,均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到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也由某丙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货款拖欠怎么办?关键提醒
这个案子特别简单,但教训很实在:口头约定的买卖合同也受法律保护,对方拖欠货款不仅要还本金,还得额外付利息! 很多人以为“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没办法”,其实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了,口头协议同样算数,只要证据链完整(比如送货单、微信聊天、发票等),就能打赢官司。

如果您也遇到货款被拖欠,记住这3点:

  1. 别怕“没合同”:哪怕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只要能证明双方约定了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像本案中“货到三天内付款”),法院就认可。重点是保留证据——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单,对账后发个微信确认欠款,开发票时备注“已供货”,这些都能当“铁证”。
  2. 催款要留痕:别光靠嘴说“快还钱”。像本案中某乙公司发了书面催款函,还保存了聊天记录,法院一看就认。建议用微信或短信催款,写清“截至X日欠款XX元”,对方不回也算证据;如果金额大,直接寄挂号信(保留邮单),别等到拖成“死账”。
  3. 利息一分不能少:很多人只盯着本金,其实拖欠期间的利息也能要!本案中法院直接判对方按银行利率付息(即使合同没写清楚标准)。记住:货款到期不付,从第4天起就能算利息(本案约定“货到三天内付款”,所以11月18日结算,19日就算逾期)。

最后提醒:对方玩“消失”别慌!本案被告不接电话、不露面,法院照样缺席判决。但您得抓紧时间行动——货款纠纷诉讼时效只有3年,拖久了证据可能丢、人可能跑。发现拖欠后,先发催款通知,1个月内没结果就咨询律师起诉,越早处理回款越快。

注:文中公司名称已按规范简化(如黄山某乙公司、安徽某丙公司),真实案件细节以判决书为准。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