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书使用他人商标会赔钱-宜黄律师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5)赣1026知民初77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有限公司系第5681693号、第14089741号“”商标注册人,第5681693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纸、白板纸、印刷品、报纸等,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9年9月27日。第14089741号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纸、印刷品、书籍、印刷出版物等,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宪法学(第二版)》为合法出版物,封面正下方印有“某出版社”商标,书脊下方印有“”商标,版权页显示某出版社出版发行,ISBN为978-7-04-052621-9,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核准号为(2019)第183863号,定价47.8元。
2024年6月28日,原告委托代理人在拼多多平台“某优选书籍专营店”店铺“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第2版教材考研真题和典型题详解”商品链接下查看该链接商品,该链接商品宣传图片上显示为两本图书,链接下包含“教材¥17.92”“考研真题和典型题详解¥14.98”“两本套装¥29.53”等三组商品,原告在该链接下购买被控侵权《宪法学(第二版)》图书一本,支付17.92元,支付成功后该商品链接页面显示已拼2件。商品购买详情页面显示对应的发货中通快递单号为78427653777950。2024年8月1日,原告代理人对收取到的上述快递进行了拆封、拍照确认,后进行了重新封存。
经当庭拆封原告提供的上述封存快递包裹,内含被诉侵权图书《宪法学(第二版)》图书1本。
经对比,被控侵权图书与正版图书在图书内容方面基本一致,但存在以下不同点:1.被控侵权图书不符合正版书的开本尺寸,且颜色差异明显;2.正版书封皮封底及书脊柔顺平滑,被控侵权图书封皮顶部切割粗糙不整齐,整体观感较差;3.正版书纸张好,字体印刷清晰,被控侵权图书纸张粗糙低劣,字体印刷模糊不清;4.正版图书封底有防伪标贴,可以正常刮涂并查验真伪,而对应涉案图书封底为影印版的防伪标贴,无法正常刮涂。
另查明,被告抚州市东乡区某店成立于2023年3月28日,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唐某,“某优选书籍专营店”是被告某店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的店铺。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抚州市东乡区某店需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赔偿原告某有限公司2000元(含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卖盗版书还用别人家的商标,哪怕只卖了2本、赚了十几块钱,也得赔钱! 很多人以为“小店小卖不打紧”,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卖的书是盗版的,还印了正版出版社的商标,就构成侵权。就像本案中,被告在拼多多上卖17块钱的盗版书,结果被判赔2000元——虽然比原告要的1万少很多,但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给大家3个实用建议,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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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书前先查“正版身份证”:
如果你开网店卖书(尤其是教材、畅销书),一定要确认货源是正版。重点看三点:- 防伪标贴:正版书封底的防伪贴能刮开查真伪,盗版书往往是印上去的假贴,刮不动也查不了。
- 纸张和印刷:正版书纸张光滑、字迹清晰;盗版书纸张粗糙发黄,字迹模糊(像本案中“字体印刷模糊不清”)。
- 价格太低要警惕:正版教材定价47.8元,盗版卖17.9元?天上不会掉馅饼!低价往往是盗版信号。
记住:别图便宜进“低价货源”,正规渠道拿货保留发票,万一被起诉能证明你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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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后千万别“装死”:
本案被告拒不到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如果你收到法院传票(比如被出版社告侵权),必须出庭! 可以这样做:- 立即下架商品,停止扩大损失;
- 收集证据:比如进货单据、聊天记录,证明你不知情(例如供应商承诺是正版);
- 主动联系原告协商:小商家赔个几百元和解,比法院判赔2000元更划算(本案原告要1万,法院只支持2000元,就是因为被告没应诉)。
关键点:不出庭=放弃权利,法院会直接支持原告,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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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书也要当心“李鬼”:
如果你是普通买家,看到低价“正版书”要留个心眼:- 拼多多/淘宝下单时,点开商品详情页看“店铺资质”——个人小店比官方旗舰店风险高;
- 收到书先检查:摸纸张、刮防伪贴、对比正版图片(出版社官网一般有样书展示);
- 发现盗版别忍气吞声!拍照取证后向平台投诉,必要时举报到12315(本案原告就是靠“可信时间戳”录像证据赢了官司)。
最后提醒一句:
商标侵权不是“大企业才管的事”。小书店、网店主尤其要注意——你卖的每本书都可能带商标,用错就侵权。与其事后赔钱,不如事前把好关:认准正规渠道进货,保留凭证,遇到纠纷积极应对。真摊上事了,找个专业律师聊聊(别自己瞎处理),往往能少赔一大半!
(注:文中企业名称及人名已按法律文书规范隐去处理,如“某优选书籍专营店”“唐某”等,仅用于案例教学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