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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作不构成劳动关系 - 万安县律师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万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8民初200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结果
罗某自2024年2月20日入职江西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万安县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合同。罗某于1963年6月3日出生。2025年6月12日,罗某向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但仲裁委员会以罗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决定不予受理。罗某在入职江西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前做小工,在万安县某镇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罗某要求确认自2024年2月起与江西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女50岁,男60岁)后工作,即使没领养老金,也不算劳动关系! 很多人以为“只要干活领工资就是劳动关系”,但法院明确说了:年龄是硬杠杠!女的满50岁、男的满60岁后上班,法律上只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为啥呢?因为国家规定,到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不能再签劳动合同了。就算你没交够社保、没领养老金(像本案罗某在万安县某镇没参保),也不是单位的错,单位没义务为你“补救”。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

  1. 先看年龄,别白忙活!
    上班前务必算清楚:女的是否满50岁?男的是否满60岁?如果超龄了,赶紧和单位签《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写清工资、工作内容、受伤怎么办。千万别学罗某——61岁才去打官司要“劳动关系”,结果法院直接说“你超龄了,不符合劳动法主体资格”,钱花了、时间搭了,还败诉!

  2. 养老金没领到?责任不在单位!
    很多人以为“没领养老金=单位要负责”,但法院说了:养老金没领到,主要是自己早年没交社保(比如本案罗某在万安县某镇没参保),和现在单位无关。单位没义务为你补缴社保或赔偿。所以,50岁前一定要查清社保:去社保局打印缴费记录,缺的赶紧补!别等超龄了才后悔。

  3. 维权要走对路,别踩坑!

    • 超龄后上班出事(比如摔伤):
      别去劳动仲裁(像本案被直接拒了),要直接告到法院,主张“劳务关系赔偿”(比如医药费、误工费)。
    • 单位拖欠工资:
      拿好工资条、转账记录(像本案罗某有银行流水),直接去法院起诉“要劳务费”,别扯“劳动关系”。
    • 最后提醒:别信“类似案例能赢”的谣言! 本案被告提到罗某之前用同样理由告过其他公司(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但法院根本不买账——每个案子看具体事实,超龄就是铁门槛!

总之:年龄是条红线!超龄工作前,务必签劳务合同+买意外险;发现问题马上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硬刚。 劳动权益要靠提前规划,不是事后补救。记住:法律保护守规矩的人,不是“我以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