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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欠款签字人必须支付,发包方不自动担责-信丰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信丰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工地干活钱没拿到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大家如何避免踩坑。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包工头签字后赖账,但发包公司却被冤枉“背锅”。别担心,我用大白话拆解清楚,看完你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事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475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判决书,去掉了“法院查明”等套话):
2023年6月29日,王某作为包工头、曾某作为施工班组负责人,和工人赖某、赖某甲等人一起签了份《停访息诉协议书》。协议写明:赖某等7人在信丰某配送中心项目做办公楼装修,总共被欠103万多元,其中班组已付81.5万元,还剩21.5万多元没给(包括材料款15.7万元、工资5.8万元)。协议第二条白纸黑字约定:“曾某必须在2024年2月3日前付清王某的材料款15.7万元和工资5.8万元;如果没付,信丰某配送公司就从工程尾款里直接代付。”王某、曾某、工人和信丰某配送公司的两名员工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后来,工资5.8万元很快付清了,但材料款15.7万元,曾某一直拖着没给。

判决结果:
法院判曾某10天内付清王某15.7万元,还要从2024年2月4日起按年利率3.45%给利息(相当于每天多赔40多块钱);但驳回了王某要求信丰某公司一起赔钱的请求。简单说:签字人曾某必须付钱,公司不用背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三招教你避坑维权

核心观点:协议签字就是“卖身契”,发包方不自动当冤大头!
这个案子最值得记牢的是:曾某喊冤说“我只是个资料员,钱是老板李某欠的”,但法院根本不听——因为协议是他自己签的字!反过来,信丰某公司明明在协议里写了“可能代付”,却不用赔钱,只因王某拿不出“公司直接雇我”的证据。说白了:签字容易反悔难,责任不甩锅;发包方没合同,就不替你买单。

如果你也遇到工地欠款、装修结账难的问题,照着这三步做,少走十年弯路:

1. 签字前先问清:我是谁?责任多大?

2. 证据比嘴硬管用:没合同就别想告发包方!

3. 逾期不付钱?拖一天多赔几十块!

最后划重点:
工地干活不是“人情债”,签字=承诺,证据=钞票!下次遇到欠款:
第一步:翻出协议看签字人——如果是你,赶紧准备还钱或找真老板;
第二步:检查有没有和发包方的直接证据——没有就别告公司,省下诉讼费;
第三步:逾期立刻行动——发律师函比哭诉管用100倍!

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一定帮守规矩的人。转发给身边做工程的朋友,别再当“冤种包工头”!下期我会讲“没签合同怎么要回血汗钱”,关注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