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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发票导致无法主张工程款违约金-凤凰县律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凤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23民初208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湘西某公司与凤凰某公司就凤凰某一期边坡勘察工程于2018年11月2日补签了一份《凤凰某一期边坡勘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凤凰某公司委托湘西某公司承担该工程,勘察费暂定702,000元,分三次付款。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凤凰某公司付款时,湘西某公司需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凤凰某公司可顺延付款;若凤凰某公司逾期付款,需按每日10‰支付违约金。湘西某公司实际于2018年8月19日开工并竣工。

2020年8月2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古滑坡专项勘察,合同总额变更为825,998.49元。2020年9月30日前,湘西某公司完成全部勘察任务并提交成果,凤凰某公司也进行了验收。2021年11月19日结算确认工程总造价为825,998.49元。但凤凰某公司仅支付660,798.79元,尚欠165,199.7元未付。已付部分湘西某公司已开发票,但欠款部分未开发票。

法院判决:凤凰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湘西某公司欠款165,199.7元,同时湘西某公司需向凤凰某公司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驳回湘西某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提示:签合同时盯紧“开票条款”,否则可能白丢违约金!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承包方没开发票,发包方就能合法拖着不付尾款,还不用赔违约金! 很多干工程的朋友以为“活干完了,对方不给钱就是耍赖”,但法院这次判得很清楚: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先开票后付款”,你就得守规矩。

为什么湘西某公司败诉了?

  1. 合同约定就是“铁规矩”:双方签合同时明明白白写着“付款时承包方必须同步开发票,否则发包方可以顺延付款”。湘西某公司欠款部分一直没开发票,凤凰某公司拖着不付钱完全合法,根本不构成违约。
  2. 违约金不是想拿就能拿:合同里虽然写了逾期付款要赔钱,但前提是发包方“无理由”拖欠。本案中凤凰某公司是因对方没开发票才顺延付款,属于合理抗辩,法院当然不支持违约金。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签合同时盯死“付款条款”

欠款时先自查“我有没有违约”

要违约金必须“证据链完整”

最后说句大实话:工程圈里“先干活后开票”是常态,但法律只认白纸黑字。下次签合同时,哪怕对方是老客户,也务必把“开票-付款”流程写清楚——省下千分之一的律师费,可能赔掉上万的违约金!遇到纠纷别硬刚,先翻合同、查证据,该补票赶紧补,这才是真聪明。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例改编,核心规则适用于全国。工程款纠纷关键在“合同细节+履约证据”,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