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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撞人后保险公司不能以 非医保用药不赔 等理由拒赔全部损失-资兴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资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81民初204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18日晚上8点35分左右,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资兴市某大桥往某电厂方向行驶,经过鲤电路某电厂路段时,因为没注意避让行人,把从左边往右边横过马路的罗某撞倒,导致罗某受伤。资兴市交警队认定唐某要负主要责任,罗某负次要责任。罗某被送到资兴市某人民医院住院36天,诊断出右侧眉弓裂伤、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等问题。后来罗某自己找郴州某司法鉴定所做了鉴定,结果显示需要休息120天、有人护理60天、加强营养60天。
唐某当时在某保险公司买了"平安骑手意外保险",里面包含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专门赔撞到别人的钱),事故发生时还在保险期内。唐某已经垫付了4433.20元给罗某。

法院最后判决:罗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所有损失加起来一共35828.68元,由某保险公司赔70%(即25080.08元),减去唐某已经付的4433.20元,保险公司还要再给罗某20646.88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骑手撞人后,保险公司只赔"医保用药",其他像营养费、护理费都不管——这是大错特错! 法院直接戳破了保险公司的"小算盘",给大家提个醒:

关键点1:骑手保险真能赔给"被撞的人"!

唐某送外卖时买的"骑手保险",很多人以为只保自己摔伤,其实它包含第三者责任险(就是撞到别人能赔)。重点来了: 罗某作为被撞的行人,不用等唐某去申请,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要钱!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该赔的钱,如果骑手拖着不申请,受害人自己就能开口要。

关键点2:保险公司"免责条款"不是免死金牌!

保险公司一开始说:"我们只赔医保用药、误工费,其他像营养费、护理费、非医保药都不赔!"但法院根本不买账,理由特别实在:

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才不吃亏:

  1. 骑手朋友记牢:

    • 送外卖前务必买含"第三者责任险"的骑手保险(别只图便宜买光保自己的);
    • 出事第一时间保留配送订单截图(显示接单时间、你的名字),这是保险公司理赔的关键证据;
    • 垫付医药费要写清楚收条(比如"唐某付罗某医疗费4433.20元"),别光用微信转账不留凭证。
  2. 被撞的行人注意:

    • 拿到交警责任认定书后,直接联系骑手的保险公司,别傻等骑手去办(他可能拖着不管);
    • 医院所有票据一张别扔:药费单、护理费收据、交通发票……保险公司说"没票据不赔"就拿出这条法院判例怼回去;
    • 伤得重的一定要做司法鉴定(明确误工/护理天数),口头说"我需要休养"可不管用。
  3. 保险公司扯皮时怎么办?
    如果对方说"非医保药不赔""营养费不在范围",直接告诉他们:

    "《保险法》规定,免责条款必须用加粗加黑提醒投保人,你们没做到,法院不会支持!"
    像本案中保险公司耍的这些花招,法院都会判无效。

最后说句大白话

骑手别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该赔的还得赔;行人也别怕保险公司耍赖——你的合理损失,法律都撑腰! 出事时冷静留证据,该鉴定鉴定、该起诉起诉,别被"行业惯例"忽悠着少拿钱。记住:保险公司的"不赔"声明,没提示=白说!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企业名称已做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