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烟草证经营被认定部分无效,场地使用费仍需支付-衡东律师租赁合同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4民初231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期间,邓某与王某就邓某经营的福海超市内烟酒柜台的经营事宜进行洽谈,2022年10月26日,邓某超市的会计向某聆某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反正明年烟给你们赚钱"的内容。2023年2月10日,王某回复"我在做柜子了"。2023年3月22日,王某雇佣的工作人员欧某开始在该烟酒柜台从事销售、收款工作,直至2024年3月23日。涉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到期后因该经营场所距离学校过近,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未予准许续期。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某在经营期间,未向邓某支付任何费用。
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邓某烟酒柜台使用费27309元,同时驳回了邓某要求支付冰柜租金和电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解读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想借别人的烟草证做生意,看似省事,实则风险大,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什么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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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不能随便"租":法院明确指出,王某和邓某之间表面上是租赁烟酒柜台,实际上是把烟草专卖许可证也"租"给了王某使用。这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规定——烟草证就像身份证,只能本人使用,不能借给别人。因此,这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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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场地租金还得付:虽然"租证"部分无效,但王某确实占用了邓某的柜台场地做生意,这部分是合法的。就像你借了别人房子,即使借房合同有部分问题,你住了就得付房租一样。法院根据烟草证是否有效,分两段计算了费用:
- 证有效的5个多月(2023.3.22-2023.8.31),按年3.5万算,应付15630元
- 证失效后的6个多月(2023.9.1-2024.3.23),因不能卖烟了,价值降低,只按原价60%算,应付11679元
- 总共27309元,比邓某要的11万少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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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风险大: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全靠微信聊天和证人证言,导致邓某主张的经营时间、费用标准都被法院大幅调整。另外,邓某说王某还租了冰柜、欠电费,但因为没证据,法院一分钱都没支持。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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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打烟草证的主意:国家对烟草销售管得严,想"借证"经营绝对行不通。2023年9月后王某不能再卖烟了,但还占着柜台,价值就大打折扣,最后只拿到原价6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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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关系再好,也要把租金、租期、用途、证照责任等写清楚。本案中如果签了合同,就不会出现"从哪天开始算租金"的争议,邓某主张的2022年6月1日可能就被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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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随时保存:
- 微信聊天记录别删(像"明年烟给你们赚钱"这种关键信息救了王某)
- 付款要有凭证(王某没付过钱,吃了大亏)
- 证人要找中立的(邓某关于冰柜的主张只有自家员工作证,法院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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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续期责任要明确: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续,主要是因为店铺离学校太近(这从一开始就没变)。法院认为邓某作为持证人,有责任确保店铺符合规定,不能怪王某。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如果因店铺位置问题导致证照无法续期,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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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要分阶段约定:考虑到烟草证可能到期或无法续期,合同里可以约定"证照有效期内按X元/月,失效后按Y元/月",避免事后扯皮。
一句话总结:做生意要守规矩,烟草证不是普通商品,想"走捷径"租证经营,最后可能既违反法律,又拿不到应得的钱。签合同、留证据、明确责任,才是保护自己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