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零工拆墙受伤雇主承担60%赔偿责任-天门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天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31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潘某(父亲)与潘某(儿子)系父子关系,共同居住。陈某与案外人陈某林系兄弟关系,二人长期为潘某(父亲)打零工,潘某(父亲)曾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支付报酬。2023年7月,潘某(父亲)因自家房屋需拆除3米高墙体,电话联系陈某林。陈某林与陈某于7月9日前往施工:10日上午为潘某(儿子)搬运毛豆梗,下午14时许,经潘某(父亲)安排,二人站在潘某(父亲)驾驶的铲车车斗内拆墙时,过河板及砖块掉落,致陈某腿部被砸伤。
陈某受伤后,先在天门市某某医院住院2天(花费医疗费5004.31元,潘某(父亲)垫付2014.73元),后转至天门市某甲医院住院15天(花费21024.30元,个人自费3176.82元),后续检查费325.88元。2024年1月,经鉴定,陈某左腿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鉴定费1900元。
事发后,潘某(父亲)向陈某支付15700元赔偿款(不含垫付医疗费),但双方未签书面协议。因剩余赔偿协商未果,陈某起诉要求潘某父子赔偿12万余元。
法院查明:陈某施工时未戴安全帽;潘某(父亲)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或脚手架等工具;潘某(父亲)已支付陈某200元劳务报酬(含搬运毛豆梗费用)。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潘某(父亲)与陈某存在劳务关系,潘某(儿子)不担责;陈某自身承担40%责任,潘某(父亲)承担60%责任;判决潘某(父亲)赔偿陈某67304.82元(已扣除此前垫付的17714.73元),驳回陈某对潘某(儿子)的赔偿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打零工受伤,老板要赔钱,但自己粗心大意也得“自担一部分”!很多农村朋友帮人干零活,总觉得“亲戚朋友干活出事就算了”,其实法律有明确规定。结合本案,给您3条实在建议:

1. 劳务关系不看合同,看“实际干活”

2. 赔偿比例看“谁更不注意安全”

3. 调解别口头答应,必须签协议

最后提醒:农村打零工常见,但安全不能“将就”!老板必须配安全绳、脚手架;您自己也要拒绝危险操作(比如本案站铲车拆墙)。万一受伤,牢记三步:先救命(就医)→ 再留证(票据+现场)→ 最后找专业律师算账。法律不会偏袒老板,但也不会保护“自己作死”的行为。安全第一,赔偿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