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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同意第三方低价推广后未及时对款项处置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黄梅县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黄梅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鄂1127民初41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上海某公司系京东养车的加盟方,经该店督导员介绍,上海某公司店长"阿某"与程某取得联系。双方通过微信就门店推广活动进行协商。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5月25日下午5时41分,程某以"'京东养车浦锦路店'的聚鑫引流(创始人)-程某"添加上海某公司"阿某"微信,并将"京东养车39.9元养车优惠券"发送"阿某"由其确认项目,并多次询问卡片内容是否有问题。2024年5月28日中午12时47分,阿某向程某发送信息"没有其他费用吧",程某回复"没有其他费用,所有其他费用我来出"。在双方确认后,程某制作优惠券卡片并进行推广。上海某公司为持券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洗车服务,后与京东总部结算服务费时未获得客户购买优惠券的款项,与程某就优惠券购买款项产生争议。程某通过微信向"阿某"发送信息称"推广的钱给推广员的"。

另查明,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0日,共计销售优惠券873张,每张优惠券程某获利4元。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海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程某无需返还34832.7元销售款及利息。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很多商家容易踩的"坑"。上海某公司觉得被"骗"了,认为程某冒充京东人员骗他们搞推广,结果873张优惠券的3万多元没拿到手,就告到法院要求返还。但法院为什么判他们败诉呢?关键在于三件事:

1. 微信聊天中的"不说话"可能等于"同意"
程某在推广结束后明确告诉"阿某":"推广的钱给推广员的"。但店长"阿某"看到后没吭声、没反对。法院认为,作为门店负责人,"阿某"对这么重要的钱不表态,就等于默认同意了这种分钱方式。很多老板觉得"我没说同意就是不同意",但在法律上,有些情况下"沉默"反而会被当作"同意"。特别是当对方明确告知重要事项(比如钱怎么分),你过了好几天还不提出异议,法院就可能认定你接受了这个安排。

2. 便宜促销要先算清"亏不亏"
上海某公司搞39.9元的洗车优惠券,远低于市场价(正常洗车可能就要50-80元)。他们以为能从京东总部拿到分成,结果发现白忙活一场。但法院指出:你是做生意的,搞促销前就该问清楚"钱从哪来"。就像你开餐馆搞"10元吃大餐",得先知道是自己贴钱还是平台补贴。很多商家为了拉客户,看到"免费引流"就冲动同意,事后发现亏本才喊冤,但法院不会帮"马后炮"的商家。

3. "第三方推广"要先验明正身
程某微信名写着"京东养车",上海某公司就以为他是京东的人。其实法院查清楚了:程某是通过京东督导介绍来的,双方聊的全是"门店推广",程某也没说自己是京东总部员工。现实中,很多骗子会用"XX平台合作方"名义忽悠商家,但真合作前一定要做三件事: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推广前必做"三确认":确认对方身份(让对方提供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确认结算规则(钱怎么来怎么分)、确认退出机制(效果不好怎么终止)。
关键信息要"留痕":所有承诺必须在微信/邮件里写清楚,比如对方说"不用你出钱",你要回一句"确认推广成本全部由你承担,销售款归你方"。
发现问题立刻"叫停":发现钱没到账,24小时内必须书面提出异议(微信发"我不同意款项处置方案,请暂停推广"),拖太久可能丧失权利。
便宜促销先算账:39.9元卖洗车服务前,先问自己:就算一分钱收不到,靠新客户后续消费能否回本?算不清就别干。

记住:做生意没有"天上掉馅饼"。法院不会保护"我以为""我以为"的商家,只会保护"我确认过""我留了证据"的精明人。下次遇到"免费帮您引流"的"好事",先问清楚"钱从哪来",再点那个"同意"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