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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以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为由拒赔全部医疗费-红安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红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122民初52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7日7时10分,路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23/豫A3D的重型挂车,行驶至红安县华家河镇山背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车某乙驾驶的三轮电动摩托车(乘坐:车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车某乙、车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经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当事人路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车某乙无责任。

车某受伤后,于2024年11月7至11月9日在红安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天,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在红安县某医院住院治疗15天。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垫付车某医疗费9000元。

豫A23/豫A3D重型挂车的登记所有人为河南某有限公司,并为该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限额为1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025年6月10日,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车某的损伤评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时间120日、护理时间60日、营养时间60日。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需赔偿车某228002.13元(已扣除垫付的9000元),路某和河南某有限公司需连带赔偿鉴定费228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保险公司不能以"医疗费超出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很多交通事故受害者在索赔时,常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只有医保范围内的用药才能赔,自费药部分不赔"。但法院在本案中明确驳回了保险公司的这一说法。

为什么保险公司这个理由不成立?因为治疗伤情所需的药品,是由医生根据伤情决定的,不是由伤者或家属选择的。只要是治疗必需的用药,即使属于"自费药",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没有明确告知哪些药品不赔,事后就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如果你不幸遇到类似交通事故,应该这样做:

  1. 立即报警并取得事故认定书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让交警到现场勘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谁该负责的关键证据,千万不能私下和解不报警。

  2. 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
    住院记录、用药清单、医疗费发票等所有单据都要妥善保管。即使是"自费药",也要保留好。不要听信保险公司人员说"这个不赔,不用留",这些单据都是你索赔的重要依据。

  3. 不要轻易接受保险公司的快速赔付
    有些保险公司会以"快速理赔"为由,让你签一些文件,但赔偿金额往往很低。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做伤残鉴定的,一定要等伤情稳定后再谈赔偿。

  4. 及时做伤残鉴定
    如果受伤较重(如骨折、脑震荡等),一定要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你能获得多少赔偿。一般建议在治疗结束后3-6个月内做鉴定。

  5. 了解清楚责任主体
    如果肇事车辆是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如本案中的重型挂车),可以要求司机和挂靠公司一起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即使司机没钱赔,你还能找公司要钱。

  6. 注意索赔时效
    交通事故索赔的时效是3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超过3年没主张权利,法院可能不再支持你的请求。所以不要因为"等一等"而错过时机。

  7. 专业帮助很重要
    对于伤残等级较高、损失较大的事故,建议咨询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律师能帮你全面计算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避免因不懂法律而少拿赔偿。

特别提醒:

记住,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依法维权才能获得应得的赔偿。只要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