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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转移犯罪资金构成犯罪-泌阳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泌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案号:(2025)豫1726刑初30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小红书”APP认识一名叫“如玉”的人。“如玉”告诉李某,提供一张能转移犯罪资金的银行卡可拿2万元好处费。李某随即介绍李某乙(另案处理)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照片,并通过“飞机”软件发给“如玉”测卡。2023年1月,李某让李某乙重新办了一张中国银行卡,还安排他去福建福安市找“如玉”转移资金,期间给了李某乙部分路费和住宿费。
经核实,李某乙用这张银行卡帮人转移资金共119万余元,其中确认是诈骗赃款的有35.9万余元。具体包括:

判决结果
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已缴纳)。扣押的手机退还李某。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律师关键提醒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你以为只是“帮忙介绍”,实际已深陷犯罪泥潭!
很多年轻人觉得:“我又没直接拿诈骗的钱,只是牵个线、带个路,能有什么事?”但法律根本不吃这套!法院明确说:只要你明知是犯罪资金,还帮人找卡、安排转账,哪怕没拿到好处费,也构成犯罪。本案中李某全程没摸到赃款,但因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安排转账路线,照样被判刑近2年。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必须牢记3点

  1. “不知情”不是万能挡箭牌
    有人忽悠你:“用卡走个账,没事的!”但凡对方承诺“高额好处费”(比如本案2万元一张卡),或要求你异地跑路、用加密软件联系,基本能确定是赃款。法律认为:这种明显反常的操作,普通人就该警觉。别信“我不知道是诈骗”的借口,法院会根据你的行为推定“你明知”!

  2. “没获利”照样要坐牢
    李某的律师辩称“他没实际赚钱”,但法院根本不采纳。介绍、安排、出力跑腿都是犯罪帮助行为,哪怕钱没进你口袋,只要流水达到10万元以上(本案35万远超标准),就可能判3年以下。更别提本案还有12名受害者遍布全国,社会危害极大!

  3. 前科会成“催命符”
    李某最惨的是:他取保候审期间又犯同类罪,结果新罪加重处罚。如果之前因“帮信罪”等被判过刑,再沾银行卡、转账的事,法院会直接认定你“屡教不改”,从重判刑!本案就是因此没轻判。

最后划重点: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往往是铁饼! 任何“轻松赚钱”的转账要求,背后都藏着手铐。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就是保护你未来的人生自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