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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还款承诺履行需支付欠款及利息-罗山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罗山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拿着判决书发愁:“这写的啥?我该咋办?”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这个案子讲的是:你让人帮忙办事,钱给了却没办成,对方写了还款字据却不还钱,最后法院怎么判的?看完你就知道,遇到类似纠纷该咋自救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21民初41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规则改写人名):
2020年期间,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均在广东省东莞市工作。原告张某以货车运输为业,因业务需要计划购买解放牌半挂货车一辆,被告张某从事汽车销售中介服务,双方口头约定由被告协助原告购车。此后,原告于2020年1月9日通过微信向被告张某转款2万元,于2020年1月13日向被告转款1万元,共计3万元。后因疫情等原因,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协助原告购买该车辆,双方就退款事宜未能达成一致。2021年5月,原告报警后,被告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载明:“还款人(甲方)张某,出借人(乙方)张某,甲方张某共欠乙方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甲方保证按如下计划还清欠款还款期限10个月,还款内容,自签订此计划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前还清,具体还款计划从2021年5月底至2022年2月28日前每月月底还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圆,甲方将于微信转账给乙方。还款人甲方如因未能按计划执行,还款人负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款承诺书》出具后,被告未按承诺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至今仍未返还任何款项。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被告张某必须还给原告张某3万元本金,外加利息(从2022年3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利率算,直到钱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75元也由被告承担。但原告要求从2022年2月28日起算利息的请求没被支持,因为承诺书写的还款截止日是2月28日,逾期得从第二天开始算。


三、核心观点:遇到“收钱不办事、写承诺却不还”怎么办?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就一句话:你写了还款字据却不兑现,法院一定会让你还钱+付利息! 别以为躲着不接电话、玩失踪就没事——法院缺席审理照样判你输。下面我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保准你一听就懂:

1. 关键一步:必须让对方“白纸黑字”写承诺!

2. 证据不能丢: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就是“钱袋子”

3. 拖不得!超过承诺截止日马上起诉

4.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能赢

✨ 律师真心话:

老百姓总怕“打官司麻烦”,但这个案子告诉你:有书面承诺+转账记录,起诉就像“捡钱”一样简单! 记住三招:

  1. 钱出去前留凭证(别口头约);
  2. 纠纷后逼书面承诺(报警、找社区帮忙都行);
  3. 逾期立刻起诉(别心软给对方拖延机会)。
    真遇到事别慌,按这三步走,你的钱大概率能拿回来。要是对方威胁“有本事告我”,你就笑——这正是你胜诉的开始!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旨在帮助非法律人士理解常见纠纷处理逻辑。案例源于公开司法文书,已隐名处理。具体个案请咨询当地律师,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