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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后即使已获部分赔偿保险公司仍须按合同赔付剩余损失-夏邑律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夏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6民初82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4日00时13分许,胡某驾驶鲁A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连霍高速自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下行515公里300米处时,与因路面异物发生碰撞在车道内停放的由杨某驾驶的豫N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豫N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杨某、贾某、张某受伤,鲁A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胡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本次事故经河南省公安厅高速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处理后于2024年12月1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与胡某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杨某、贾某、张某无责任。豫N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登记车主为杨某,核定载人数为7人。2024年9月6日,投保人杨某为豫N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中国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如意行驾乘综合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数7人(司机1人、乘客6人),保险责任限额30000元/座;如意行驾乘综合保险包括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保险,被保险人数7人(司机1人、乘客6人),保险责任限额300000元/人;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被保险人数7人(司机1人、乘客6人),保险责任限额140000元/人,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80%;住院津贴保险,被保险人数7人(司机1人、乘客6人),保险责任限额4500元/人,50元/天,免赔天数3天,每次最高给付90天;保险期间自2024年9月6日0时至2025年9月5日24时。杨某受伤后在开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6天,被诊断为骨盆骨折、肋骨多发性骨折、椎体骨折等症,在门诊支出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共计6343.53元,支出住院医疗费12110.23元;转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40天,支出转运交通费1360元,被诊断为不完全截瘫、骨盆骨折、多发胸椎骨折等症,支出住院医疗费140980.9元;继续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8天,支出住院医疗费22254.99元,门诊支出193.8元;在夏邑县中医院住院治疗30天,经诊断为不完全性瘫痪、胸骨骨折、骨盆骨折等症,支出住院医疗费10425元;继续在夏邑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0天,经诊断为不完全性瘫痪、胸骨骨折、骨盆骨折等症,支出住院医疗费3742.62元;于2025年7月31日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门诊支出检查费等1084.25元。以上医疗费合计197135.32元,住院天数合计124天。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于2025年8月15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杨某外伤致T2、T3、T4椎体骨折构成八级伤残;外伤致右侧2-8肋骨及左侧1-8肋骨骨折治疗后,构成九级伤残;外伤致骨盆多发骨折术后(畸形愈合),构成十级伤残;建议误工期27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杨某为此支出鉴定费1300元。2025年7月16日,杨某等人因与胡某、中国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杨某的医疗费197135.32元、营养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200元、护理费16309.5元、交通费3840元、残疾赔偿金277380.84元、鉴定费1300元,其中有50%没有得到赔付。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赔偿杨某保险金合计407137.71元,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赔付未获赔偿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50%部分中的3万元)、意外伤害残疾赔偿277380.84元、意外医疗费95256.87元(含门诊费500元)、住院津贴4500元。同时驳回了杨某超出该金额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的核心提示

核心观点:买了驾乘意外险后发生事故,即使第三方已赔了一半损失,保险公司仍要按合同全额赔付剩余损失,不能以"伤残标准不同"为由少赔!

这个案例特别典型,很多普通老百姓在交通事故中常犯三个错误:

  1. 误以为"对方赔过就不能再找保险公司"
    杨某在之前的交通事故案中只拿到50%赔偿,对方保险公司辩称"另一半应找肇事方"。但法院明确指出:你买的是"驾乘意外险",这是独立合同关系!就像你买了手机碎屏险,不管是谁摔坏的,保险公司都得赔。记住口诀:"侵权责任是肇事方的事,合同责任是保险公司的事,两码事!"

  2. 被保险公司"专业话术"忽悠
    保险公司常搬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说"只能按比例赔",但本案关键点在于:保险公司没证据证明他们当初给你讲清楚这个标准!杨某投保时业务员只说"保30万",没解释"八级伤残只赔30%金额"。法院判决明确:免责条款和特殊计算方式必须用加粗字体、单独签字确认,否则不算数

  3. 理赔时漏交关键证据
    杨某能胜诉的关键证据是:

    • 事故认定书(证明意外事故)
    • 两次诉讼的判决书(证明50%损失未获赔偿)
    • 完整医疗记录+司法鉴定(证明伤残等级)
      特别提醒: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不能代替司法鉴定!必须做正规伤残鉴定,否则保险公司会以"不符合标准"拒赔。

给普通人的3个实操建议:
买保险时抓"重点三问"

出事后立即做两件事

被拒赔时这样反击
当保险公司说"要按他们标准赔"时,直接回应:
"请出示我签字确认的《保险条款签收回执》,如果没有,就按《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无效!"(本案就是靠这点扳回局面)

最后提醒:驾乘意外险是"用小钱保大风险"的好工具,但一定要在投保时录音/录像留存证据。遇到纠纷别慌,记住——合同是保险公司写的,但解释权归法院所有! 保留好所有凭证,该较真时就得较真,法律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