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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起做生意欠的货款必须俩人一起还 - 宁陵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宁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3民初380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3年,王某和张某在家中(花生筛选厂)收购王某的花生,11月9日买了644斤、11月16日买了2064斤、11月20日买了2060斤、11月23日买了1732斤,总共6500斤,每斤4元。他们给王某写了收据,其中张某签了两张收据(6928元和8240元),王某签了两张收据(8256元和2576元)。后来王某用微信要钱,他们一直没给,王某就去法院告了。法院还查到,王某和张某是夫妻,2012年结的婚。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和张某必须在30天内给王某26000元货款,还要从起诉那天(2025年7月30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1.3倍付利息,直到还清。其他要求(比如按LPR四倍算利息)没支持。案件受理费512元和公告费400元,也由王某和张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夫妻一起收货不付钱,最后俩人都得还债!如果您也卖东西遇到“老赖”,记住这三点,能少走冤枉路:

1. 证据必须“留痕”,别光靠口头约定!

2. 夫妻共同经营,债务俩人都跑不掉!

3. 利息怎么算?别狮子大开口!

最后划重点:生意往来无小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保险。真要赊账,务必做到:
✅ 落地签字的收据(写清姓名、日期、金额);
✅ 微信/短信定期催款留记录;
✅ 涉及夫妻经营,尽量让两人都确认债务。
别等到钱要不回来才后悔——法律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人这边!

(注:以上解读基于真实判例,具体案件请结合自身证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