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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承认欠款但说没钱?法院照样判你还清!-灵宝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灵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82民初557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9月13日,广东某甲公司与灵宝市某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灵宝建业壹号城邦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灵宝建业壹号城邦项目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总价460040元;付款节奏为新风机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70%,安装调试完成后30天内付安装费的70%,交付验收完成后90天内付至合同总价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两年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广东某甲公司按约供应了全部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2022年2月20日与2月24日,灵宝市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秦某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收货。此后,灵宝市某乙公司分5次付款:2022年7月5日付282100元、2023年1月17日付50000元、2023年4月28日付50000元、2023年7月29日付1656元、2025年1月10日付10000元。2025年5月,广东某甲公司向灵宝市某乙公司发出对账单,确认欠款70524元(含质保金13898元),灵宝市某乙公司于5月20日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审理中,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但灵宝市某乙公司称公司困难无法还款。

法院判决:灵宝市某乙公司需向广东某甲公司支付货款70524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7052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5年9月5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对方明明欠钱还盖章认账,却借口“公司困难”拖着不还?法院照样判他必须还清! 很多朋友遇到类似情况总以为“对方破产了就拿不到钱”,其实完全不用慌。只要证据齐全,法院不会因为对方喊穷就驳回你的请求。

为什么这个案子原告能赢?关键就三点:

  1.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双方白纸黑字约定了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比如拖欠要付利息)。
  2. 验收单+对账单铁证如山:对方员工签字收货、公司盖章确认欠款,等于自己“签字画押”认账。
  3. 对方自己承认欠钱:被告连欠款数额都没争议,只说“没钱”,但这根本不是赖账的理由!

如果你也遇到货款被拖欠,照着这样做:
第一步:死守证据链

第二步:催款要“留痕”

第三步:拖太久?赶紧起诉!

最后划重点

记住:做生意最怕“不好意思催款”。只要按合同办事、证据扎实,法律永远站在守约方这边。遇到拖欠别犹豫,该对账对账、该起诉起诉——钱,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