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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分割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份额-郏县律师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郏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共有物分割纠纷
案号:(2024)豫0425民初34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林某与赵某原系夫妻,1969年5月3日生育儿子赵某丙,1972年1月22日离婚,约定赵某丙由赵某抚养。双方均称赵某丙存在智力障碍。2012年6月22日,林某和赵某共同出资185000元购买郏县某社区一套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约定该房供儿子赵某丙居住。林某主张自己出资150000元、赵某出资35000元,并提供谈话录音证明;赵某则称自己出资160000元、林某出资25000元,但未提交证据。2014年,林某独自出资60000元装修房屋。2016年,林某与赵某丙曾在该房短暂居住,之后林某返回台湾。目前房屋由赵某实际居住,赵某称赵某丙因智力障碍常在外流浪,但回家时仍可入住。林某起诉要求分割房产,主张房产价值200000元;赵某称房产价值400000元。诉讼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鉴定房产价值,但因土地权属不明(未办理出让手续),评估被退回。

法院判决:该房产归林某和赵某按份共有,林某占85%份额,赵某占15%;驳回林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共有房产分割时,法院会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而不是简单“一人一半”。尤其是当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难评估价值时,法院不会强行拆分房子,而是直接算清“你出多少钱、占多少比例”。这对普通老百姓特别重要——很多人以为离婚后共同买房就是平分,但实际不是这样!

给您的实操建议:

  1. 保存好每一笔出资证据:像林某那样,用录音、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谁出了多少钱”。本案中,林某靠录音证明自己出15万(赵某只出3.5万),加上装修6万全是她出,最终拿到85%份额;而赵某空口说出资多却拿不出证据,只能认栽。记住:没证据=没份额
  2. 别等打官司才补证:房子没产权证、土地手续不全(如本案土地未办出让),评估会失败,法院只能按现有出资算比例。所以买房时务必:
    • 要求开发商开正规收据,写明“购房款由XX和XX共同支付”;
    • 装修、添置家具时保留发票,注明“由XX全额出资”。
  3. 别被“口头约定”坑了:林某和赵某都说买房是给儿子住,但没签书面赠与协议,法院不认“已赠与儿子”。口头承诺不靠谱! 如果真想给子女,必须:
    • 立即办产权证到子女名下;
    • 或签书面协议,三方签字并公证。否则,房子还是你俩的共有财产。
  4. 分割时别争“谁住房子”:本案房子无法物理分割(不能锯成两半),法院也没判谁搬走,而是明确份额比例。如果您类似情况:
    • 优先协商:一方按比例补偿另一方(如赵某出钱买下林某的85%);
    • 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要求确认份额——比争房产证更实际,尤其当房子有瑕疵时。

最后提醒:别拖! 林某2012年买房,2024年才起诉,期间因土地问题导致评估失败,差点拿不到合理份额。遇到共有房产纠纷,早固定证据、早咨询专业律师,才能避免“出钱多却分得少”的憋屈结果。记住:法律保护实干家,不保护马大哈!